香港导演王晶在采访中称,“梅艳芳的任性害死了她,她是天赋非常高的女孩子。我认识她的时候,我就觉得她很任性,这是会害死她的,她是天赋非常高的孩子,她就是演什么像什么,唱什么就是什么。”
问题是,他口中所谓的“任性”,到底是什么?
是年轻时坚持做自己,不按规则接戏?
是情感上受伤,选择单身,不婚不育?
还是面对病魔时拒绝低调躺平,带病开演唱会、穿婚纱谢幕?
如果这些都叫“任性”,那么这个词是不是也得重新定义一下?
梅艳芳是整个娱乐圈公认的“义气姐”,当年四大天王中只要谁有麻烦,第一个站出来说话的,往往是她。
面对舆论攻击、亲人纷争、甚至癌症晚期,她都挺直了腰板,从来没当众喊过一声苦。
一个如此刚烈、硬气的女人,王晶却说她“任性害死了自己”?
听着像一句冷冰冰的总结陈词,却忽略了她曾经顶着全世界的眼光,坚持把一场演出做到最美、最完整的倔强。
有人说,王晶嘴里所谓的“任性”,其实只是“不听他话”。
而他拿张柏芝做对比,更像是“女演员不配有个性”的陈旧观念:你有天赋,最好别有脾气。你要听话、乖巧、按部就班,才叫“好演员”。
但是真正的好演员,从来都是自己活出来的。
任性不是错,活得不像别人,才是最难得的本事。 读者宝宝们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