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为了追回女网友借的1000块,同意女子提出的“以身抵债”,两人发生了关系,结果刚出门,男子就被民警当场带走,判了10天行政拘留!他不服,还把公安机关告上了法院,最后法院明确认定:你这是“换壳嫖娼”,该罚没跑。[微风] 事情是这样的,男子已经结婚,在网上认识一女子,关系不深,算是点头之交,女子失业后找他借了1000元。 过段时间他去讨钱,结果女子说:“我可以肉偿,不用还钱了”,男子没能抗住诱惑,选择接受“提议”,可等他一脚迈出门,就被巡逻的民警逮个正着。 男子觉得自己冤枉,说这不是嫖娼,是债务抵消,没付钱,更没图色,只是要账。 但法院没这么看,明确表示:接受对方以性作为还款方式,本质上就是用性来等价交换金钱,跟嫖娼没两样。 男子再怎么狡辩,都掩盖不了他主动参与这场交易的事实。 这事说到底,是典型的“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感缺失”,为了区区千元,既触法又伤了家人感情,还落得个坏名声。 就像网友说的,“这账真是亏到姥姥家了”。 也提醒大家:借钱要留凭据,按正规流程走,有借有还,做个明白人,要账也要合法,实在不行走司法途径,千万别图省事钻歪门邪道。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
一个是卖淫,一个是嫖娼
【8评论】【5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