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恶魔!”北京,一男子在给儿子洗澡的时候发现,儿子的臀部竟满是针眼,男子遂赶紧将孩子送往医院,经检查,孩子的左右臀部分别有3cm和1.5cm的断针扎入,其中一根非常接近大动脉。经了解,孩子说是家里的保姆经常用针扎他,男子找到保姆进行质问,保姆表示他给自己开的工资比同行低200元,所以才以此报复他。男子听后愤怒不已,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对此,法院这样判了。 北京的一个普通家庭里,两岁的小亮在爸爸怀里哭得撕心裂肺。 洗澡时,爸爸李小伟撩开孩子的浴巾,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孩子屁股上密密麻麻全是针眼,有个针孔里还露着半截钢针。 送医检查后,CT片上的结果更让人后怕:左右臀部各扎着一根钢针,一根3厘米,一根1.5厘米,短的那根离大动脉只有毫厘之差。 小亮哭着说阿姨用针扎我,这个阿姨不是别人,是妈妈的表姐张秀琴,家里请的保姆。 监控录像里,张秀琴捏着针,一次次扎向孩子的屁股,而她后来的解释轻描淡写,别人家保姆挣3000,他只给2800,少了200块,我心里不痛快。 这样的事,这几年不算少见,保姆握着照顾孩子的钥匙,却用这份信任当作伤害的武器。 可剥开愤怒的外壳,我们更该看清,这些行为在法律上到底算什么,出事了该找谁负责,又该怎么提前设防。 张秀琴用针扎小亮的行为,绝不是“家务事”那么简单,从法律角度看,这已经越了红线。 小亮屁股上的新旧针眼、深入体内的钢针,尤其是那根贴近大动脉的断针,已经明显构成了“轻伤”,甚至可能达到“重伤”标准。 法院最后判她一年有期徒刑,正是基于这一点,如果保姆的行为没造成这么重的伤,却反复折磨孩子,比如经常掐捏、不给饭吃,同样可能触犯法律。 刑法第260条专门规定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针对的就是保姆这种对未成年人负有看护责任的人,通过持续性、经常性的虐待行为造成伤害的情况。 简单说,一次重伤害算故意伤害,多次轻伤害反复折磨,也可能构成犯罪。 这些法律条款的存在,其实是在给保姆的行为划边界,你拿着工资照顾孩子,就负有临时看护的责任,这个责任里藏着最基本的底线,不能伤害。 尤其是对还不会完整表达的幼儿,这种伤害的后果可能刻进孩子的童年,法律自然不会轻饶。 李小伟的做法其实给了个范本,发现孩子不对劲,先送医,再报警,最后查监控。 雇人前,得做足功课,如果通过家政公司,一定要选正规的,看看公司有没有资质,保姆的背景查得细不细。 有没有暴力前科、健康证明齐不齐、之前的雇主评价怎么样。 哪怕是亲戚介绍的,也得问清楚这些,别因为“面子”不好意思开口。 雇人后,也不能当甩手掌柜,每天回家多和孩子聊聊,问问今天阿姨带你玩什么了,观察孩子是不是突然怕见保姆,身上有没有莫名的小伤。 家里装个监控也不是不信任,而是给孩子多一道保险,就像李小伟家,正是因为有监控,才能第一时间拿到张秀琴虐待孩子的证据。 说到底,找保姆是为了给孩子多份照顾,不是给家庭埋颗雷。 再忙再累,也得把好“进门关”,多留心,多观察,毕竟孩子的安全,比什么都重要。 看着小亮手术后逐渐恢复的笑脸,很难想象这个两岁的孩子经历了怎样的恐惧。 张秀琴的一年刑期,换不回孩子被针扎时的安全感,更抹不去家长心里的愧疚。 保姆虐童,从来不是简单的“坏人做坏事”,背后藏着雇佣关系的漏洞、法律认知的模糊,还有那份被轻易辜负的信任。 对每个家庭来说,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或许不是法律条文,而是选择保姆时的谨慎,是日常相处中的留心,是发现问题时的果断。 毕竟,孩子的童年只有一次,容不得半点侥幸。
“这是恶魔!”北京,一男子在给儿子洗澡的时候发现,儿子的臀部竟满是针眼,男子遂赶
孙子涵讲社会
2025-07-16 16: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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