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恶心!深圳,女子下夜班偶遇可疑大妈,走近一看才发现大妈正从地下道一勺一勺往上舀

世间无止境 2025-07-17 14:35:21

太恶心!深圳,女子下夜班偶遇可疑大妈,走近一看才发现大妈正从地下道一勺一勺往上舀地沟油,直到女子上前警告之后才不情不愿地停手,拎着自己舀好的半桶油离开。

据河南乡村频道7月17日报道,近日,深圳一女士下夜班回家的路上,彼时已经是深夜,街上的店铺全都关门了,路上更是没有行人,她突然发现街角某处亮着光,站在街角的大妈正弯着腰,行动可疑。

该女士壮着胆子朝大妈走去,一方面,这大妈看着年龄不小了,一个人站在路边确实可疑,她怕大妈是遇到困难了。另一方面,她也担心大妈是在偷偷摸摸做着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可是女子越走近,越能闻到一阵食物发酵的酸臭味,此时天气炎热,这味道闻着更是令人作呕。

走近一看,面前的这一幕更是让女子惊掉下巴。只见这位大妈拿着勺子,面前的下水道被掀开了,大妈正一勺一勺地从下水道往外舀着地沟油!这利落熟练的样子明显是惯犯。又朝大妈身旁一看,她腿边的白色塑料桶里,更是已经被装满了半桶。

@芹姐说法

女子立刻打开手机录像,大妈看到有人来了,有点心虚,但手中的动作并没有停止。面对女子的质问,也不愿正面回答,还催促女子快走。

但该女子决心要和大妈硬刚到底!最终,在听到女子说会去举报她的时候,才不情不愿地停下了动作,走的时候,还不忘记拎着自己已经装满的桶离开。

一直听说着地沟油的存在,但当这一幕真的发生在自己的眼前时,女子深深地感受到了失望。难道这位大妈自己就不吃饭吗?难道她没有为自己的家人考虑过吗?这些油会卖到何处,又会被谁吃到肚子里?

想到这里,女子决定把自己拍摄的视频上传到社交网络,并选择了向有关部门举报。

一、涉事大妈的行为已经违法。

《食品安全法》第34条:明确禁止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本案中的地沟油属于典型“非食品原料”及“回收食品”,收集行为本身即构成违法。

本案中的收集者,即大妈,属于直接实施违法行为,需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另外,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大妈私自开启市政下水道设施舀取油脂的行为,涉嫌破坏公共设施及污染环境,城管部门可依法处罚。

二、地沟油的后续加工、销售者,同样需要被追责。

根据《刑法》危害食品安全罪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若查实其收集的地沟油最终流入食品加工环节,行为人可能面临 5-10年有期徒刑,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判无期徒刑或死刑。

本案中,现场拍摄的视频可作为行政查处与刑事侦查的关键证据。该女子可以同步多平台举报,并提交视频证据。

每一次的有效举报,都在推动着食品安全的环境的净化。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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