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条件下签了竞业协议也无效#】#最高法明确竞业限制条款不生效情况# 8月1日,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及典型案例。最高法介绍,《解释二》立足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劳动者的自由流动有利于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解释二》规定,在劳动者未知悉、接触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情况下,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也不生效,对劳动者没有拘束力。在劳动者属于竞业限制人员范围的情况下,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等内容应与劳动者知悉、接触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相适应,超过部分无效。畅通劳动力资源的社会性流动渠道,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杨某媛的退路已经没有了!她最怕的不是武汉大学的法院驳回,也不是梅新育联名要求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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