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中国有关的特别日子里,尼泊尔前驻华大使提出九条建议

亚太日报 2025-08-01 20:40:41

作者:利拉-马尼-保德亚尔,前尼泊尔大使与前政府首席秘书  1995 年 8 月,尼泊尔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 —— 这是尼泊尔和中国几千年来历史关系的延续,也是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与1950 年尼泊尔废除拉纳家族统治后,双方外交政策适应国际关系发展变化的需要。 1955 年 4 月,包括尼泊尔、中国和印度在内的 29 个亚洲与非洲国家举行了万隆会议,并于会议结束时发表了 10 点声明,确认了尊重主权、互不干涉、和平共处等原则,这是这些邻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决定性时刻。 对尼泊尔来说,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是一个机会,可以借此宣示其作为南亚最古老国家的主权独立。同时在共存、主权平等以及不结盟的原则基础上向周边国家和其他国家展示其国际关系。对中国来说,我个人认为这也是一个机会,可以证明新成立的人民共和国奉行的外交政策是基于和平共处、主权平等、不相互依存以及与邻国和谐相处的原则,而不论其政治意识形态、人口和军事实力如何。 由于保持了友好、善意与和谐的邻里关系,尼泊尔是中国第一个友好划界的邻国,并于 1961 年签署了边界条约。 尼泊尔和中国之间的外交关系建立在根深蒂固的文化、经济和政治纽带之上,两国社会之间的文明交流自数千年前就已经开始了。 无论国内、地区以及全球舞台上发生怎样的重大变化,两国都一直在为建立和谐关系而努力。这种对彼此核心利益的尊重、睦邻友好以及相互信任将有助于维持两国之间的无障碍关系。在过去 70 年的外交关系中,两个邻国都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使两国关系不断走向成熟。中国从未暗中或公开支持过任何破坏尼泊尔稳定的势力,也从未干涉过尼泊尔的国内政治和经济事务。中国坚定维护尼泊尔的主权独立,并根据尼泊尔人民的愿望,慷慨支持尼泊尔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另一方面,尼泊尔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坚决不允许本国与中国为敌。 两国在国际平台上就共同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保持着密切的合作 —— 相互尊重、互不干涉、睦邻友好以及尊重双方的核心利益和敏感问题仍然是双方关系的标志。更重要的是,两国关系是在联合国宪章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在这 70 年间,双方签署了多项协议,并在最高政治层面达成谅解,以加强互利合作。这些条约和协定包括和平友好条约、边界条约、运输与过境协定以及 “一带一路 ”倡议谅解备忘录。此外,还签署了经济、文化、贸易、投资、农业、旅游、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合作协议。 世界经历了国际关系的深刻变革 —— 1945年二战结束后,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不断演变;而1990年苏联解体后形成的新秩序也正在逐渐衰退,一个新的国际秩序尚未成形。 这一变革对尼泊尔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因为新秩序的主要构建者正是尼泊尔的近邻与长期友好国家——中国。 因此,尼泊尔有必要调整其国际关系,使之与变化中的国际格局相契合。在此,我谨向政策制定者提出以下九点建议,以促进尼中双边关系发展,使之更好地契合双方利益,共同维护跨喜马拉雅地区的和平与繁荣,并为全球和平与发展作出贡献! 1.双方应致力于在“跨喜马拉雅多维互联互通网络”框架下,以“发展与繁荣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精神内核,努力以结果为导向、时限明确地推动达成所有协议与共识。 2.用一项新的条约取代20世纪50年代签署的《和平与友好条约》,以顺应全球格局的演变,使尼泊尔与中国共同成为本地区乃至更广泛区域内和平、和谐、繁荣与稳定的推动者。 3.成立一个由各领域专业人士组成、无党派的双边委员会,全面探讨潜在的合作领域,包括一个或两个具有变革性影响的重大项目、合作模式、时间框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执行机制建议。 4.尼泊尔将根据“日落法”(sunset law)成立一个专项机构,以根据第三条所建议的委员会意见,确保最多两个“变革型”项目得以顺利推进和实施。 5.双方应共同努力,确保现有的双边机制全面发挥作用,并制定明确的、限时的行动计划。 6.双方应鼓励在人文交流方面营造有利政策环境,推动智库、文化、教育、艺术、文学等领域的民间交流。 7.保持高层政治互信与往来,包括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互访。 8.双方应在全球与地缘层面加强在共同关切议题上的协调与合作。 9.尼泊尔可以向中国提出在贸易、技术与投资领域给予非对等优惠待遇的请求。 中国或需继续推动建立一个更加和平、公正与平等的新全球秩序,并争取整个全球南部地区的广泛支持,使小国的声音得以被倾听。尼泊尔将坚定支持中国在这一事业中的努力。 愿尼中关系世代友好、长盛不衰,成为国土、经济与人口结构迥异的两个邻国之间睦邻友好关系的典范。 尼中友谊万岁! 注:本文为亚太日报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0 阅读:55
亚太日报

亚太日报

全球视野、传播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