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发指!广东广州,男子约前女友出来吃宵夜,并跟朋友商量,先后跟女子发生 关系。女子欣然赴约,3人酒足饭饱后,开了房,男子和女子先发生了关系,并让朋友在门外等。结束后,男子借故离开,故意不锁房门,让朋友进去。女子发现情况不对,哭喊求助,并打视频电话给男子求助,均被拒绝。酒店老板听到动静,敲开房门,男子朋友并未得逞。事后,男子及朋友因强 奸罪获刑,女子因此事患抑郁,索赔5万元,法院判了!
8月3日红星新闻报道了一起男子和朋友密谋,帮助朋友,侵犯自己前女友的案件。
2024年5月17日这一天,对于张女士来说,是噩梦般的存在,那天凌晨1点,她突然接到前男友刘某的电话。
张女士心里有点疑惑,这么晚,不知道刘某找自己有什么急事?
电话那头,刘某让她一起出去吃个宵夜。张女士本想拒绝,可盛情难却。
她也没有多想,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出门了。
到了烧烤店,她发现除了刘某,还有他的一个朋友邓某也在。
三人坐下后,点了菜,上菜后,三人边吃边聊,张女士一开始还觉得挺正常的,虽然她和刘某已经分手,但是大家聚在一起吃个饭,聊聊天,也没什么不妥。
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一场针对她的阴谋正在悄悄开展。
刘某、邓某频频跟她举杯,推杯换盏后,刘某见张女士喝的差不多了,示意邓某去开房。
邓某心领神会,立刻拿出手机在网上订了酒店,三人打了车,前往酒店。
到酒店时,已经是凌晨4点左右,刘某跟着张女士进了房间,两人发生了关系。
可此时的邓某,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等在两人的房间外。
1个小时后,刘某说自己有事,准备离开房间,并让张女士给他房卡,张女士心里还是有点警惕的,没同意。
刘某见没有拿到房卡,离开房间时,故意没有将门关紧,并示意邓某赶紧进入房间。
张女士听到动静,以为是刘某去而复返,也没太在意,可当她发现进来的竟然是邓某时,顿时慌了,她大声质问邓某进来干什么,并让他赶紧出去。
可邓某不顾张女士的质问,上前强行搂抱、并把张女士扑倒在床上,企图跟她发生关系。
张女士惊恐万分,拼命反抗,并两次给刘某拨打视频电话求助,可刘某都拒接了。
张女士只能哭喊呼救,酒店老板听到动静后,察觉情况不对,过去把门敲开,才阻止邓某的恶行。
后三人离开酒店,待情绪稍稍稳定后,张女士报了警。
1、刘某和邓某构成什么行为呢?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 奸罪。
本案中,刘某与邓某密谋,自己先与张女士发生关系,再为邓某创造机会,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刘某离开房间时故意虚掩房门,示意邓某进入,为邓某实施侵犯提供便利。
张女士两次拨打微信电话向刘某求助,刘某均拒接,未履行任何救助义务,放任危害结果发生。 · 邓某在刘某离开后进入房间,强行搂抱、扑倒张女士并试图侵犯,符合“违背妇女意志”和“暴力手段”的特征。 · 邓某因张女士的反抗和酒店老板的介入未能得逞,属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构成强奸未遂。
刘某违反妇女意志,帮助邓某强 奸张女士,其行为构成强 奸罪。
刘某亲属代为赔偿张女士3万元,张女士出具谅解书,可对刘某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刘某、邓某犯强奸罪,均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2、刘某、邓某被判刑后,张女士另行提起民事讼诉。
事情发生后,张女士的心里受到严重伤害,头疼、失眠、莫名哭泣、不敢见人……经诊断为焦虑抑郁状。
她将刘某、邓某告上法庭,要求两人赔偿误工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5万元。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张女士并未拿出医疗费、交通费和误工费损失的证据,最终,法院酌情判定刘某、邓某赔偿张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刘某利用张女士的信任,竟然帮助朋友,试图侵犯张女士,这种行为实在令人发指。
这个案件提醒我们,在人际交往中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他人,防人之心不可无,出门在外,要懂得保护自己,避免陷入危险境地。
张帅明 遥远
一般人编都编不出这种故事,尤其是结局,果然生活比戏剧还要魔幻。
大山人 回复 风华绝代石榴姐爱玩SM 08-04 09:33
把你评论中的同学去掉吧
风华绝代石榴姐爱玩SM 回复 08-04 09:20
还真有这事,我高中一同学与他朋友,我同学约他女朋友出来喝酒,结果当晚就来事了,我同学与他朋友轮流干事,第二天全校都知道了,我同学的书本也是他家人来取走的,他给判了三年。
小城
贱人爽完还能拿到钱🙀🙀🙀🙀🙀
用户12xxx28 回复 08-04 10:49
她贱是因为还喜欢这个人渣,而你这个人渣居然连人都不是
一个朋友 回复 08-04 11:31
你这种人也会碰见那个人渣前男友的,生为女性,要对自己负责,一约就上床,你还是多去检查下身体吧,别到处传染
用户33xxx05
胡编乱造,毒害社会,误导青年。恶毒!
小范
本来就溅
军 人
何该!你是他前女友。哪么说就己经分手了!还跟人家吃饭!贪小便宜!还跟男人开房!
技工老袁
不应该是判11年监禁吗?为何轻判?
yyds乔丹1979 回复 08-04 08:59
应判11年?轻判了?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定的该判11年还是自己规定的?好像法律是你写的一样[滑稽笑]!好像你比法院还懂一样[滑稽笑]
感激我遇见~
和前男友说上床就上床的女人,,会是好货?
用户13xxx78
有前男友的女人都不能要。别人都有钥匙,随时上车
用户26xxx60
得吃的出5千,不得吃的出3万
命运
开房,也跟着去了….
用户10xxx55 回复 08-04 05:46
喝酒喝大了,你不看小编文吗?说用手机订洒店。然后上车。
用户17xxx12
这样的女人再淫乱。她的前男友给她害了除真。
大家好
这个事情就是小编干的。
甲骨文
这两个男的不是好人,该进去踩几年缝纫机。女方既然已经分手了,何必再和前男友有什么瓜葛呢?
海阔天空
分手了不要再联系了,现男友会吃醋的!
用户32xxx39
一丘之貉,这女的也太谁便,都是前男友了还随叫随到,想玩你的想法不怪。
浩月当空
畜生
晃晃悠悠
前男友还去开房,活该你贱!
安仁
这男人真够兄弟,我也想要这种好兄弟!!!
墨隐
女人找男朋友往往喜欢渣男,老实点的好男人,女生往往不喜欢,因为没有情绪价值。
放飞心情
还和前男友纠缠[好生气]
殷利殊
开篇这几句不觉得写得在情绪上的铺垫极易让人误会:男子约前女友出来吃宵夜,并跟朋友商量,先后跟女子发生关系。女子【欣然赴约】此处当改“蒙在鼓里”更妥,或者更中性的“春心荡漾”。
用户91xxx00
遇到仙人跳。
用户10xxx75
分手了但还是可以过性生活[抠鼻][抠鼻][抠鼻]这就是女人要的自由吗,不知廉耻
用户13xxx07
一个深夜与男人外出的女又能好到那里去啊
大盘计算所所长
这件事情恐怕是这一对男女串通害第三者吧?
小小小乐乐
在刘某未能控制的地方,刘某有条毛的救助义务?要么是假的,要么就是不懂法的人添油加醋
小南梁爱北朝
事可能是真的,但是很多编辑喜欢添油加醋自己发挥创造剧情,有的甚至还描写人物内心想法,不去写小说都可惜了,改成这样也不算真事了
用户10xxx12
红星新闻是什么新闻?下次又可以编个黑星新闻
……
活该,分了还联系
用户10xxx57
这种人渣就该判无期了,根本不配当男人!
气贯长虹
这就是两个给那个男的设的套
海阔天空
这是真好朋友 比都分享[滑稽笑]
正易
本事件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尽情观看
就是这样的呢
这女人爽呆了。
用户39xxx88
老板一生平安
兔谋大业
三个人渣判重点刑还好!
何以解忧唯有金钱
都不是什么好鸟,狗咬狗一嘴毛。
山水友相逢1
渣女,婚前性行为会浸猪笼的
梦龙
都分手了还发生关系。[捂脸哭]这女人也是。
娃哈哈哈
张女士是RZ吗?
用户17xxx30
这女的不是好乌
武阿哥
AI 30秒写出来的东西我不会看的
Cc sir
现在的人真开放
梦回大唐
活该
不忘初心
这种白嫖的人最可恨,没钱你还想玩,你长得好看呐,真帅也行,傻逼一个还想好事。
顺其自然
[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用户11xxx24
应该枪毙!
用户11xxx73
钱不到位
镰刀DF30501
哪里找这样的朋友
鉴山沮水
刘某,人渣。张女士,可怜可悲又愚不可及
39欧阳成功
女的没达到条件为什么要出具谅解书,出具了,再谈已经没有主动权了。
用户11xxx52
男的脑袋有病[捂脸哭]
只为鱼乐
这婆娘也不是什么好鸟
笑看云起
见前男友还能喝醉开房发生关系,也太不自重了吧!
周伟
第二个真笨 一秒钟的活都没干
用户10xxx36
这女人也不是什么好货,几杯酒就能和前男友上床,如果以后结婚了,不知道要给老公带多少绿帽子
用户10xxx81
精彩
hunkoufanchi
天方夜谈?哪个作者敢想象出这种故事情节..?
江湖不肖生
随便都敢和男人喝酒上床,还不敢见人了?
魔鬼娃娃
只判11个月?搞笑吗?
用户10xxx89
这几个男女没一个好东西。好女人不会谈个对象就跟别人去开房。
乌云墨覝
女人没脑子是多可怕的事
用户11xxx03
这种新闻通常注明哪个法院判,没有的都是小爽闻
红尘似海
现在编故事不犯法随便编
用户17xxx03
判罚过轻,应该按有预谋的轮奸量刑加重处罚!
龙行江湖
这男人不地道。
大聪明
看来喝的还不够多
脚踢小米Gou拳打雷忽悠
真TM痴男怨女
潮哥
朋友被做局了?
walwJ
画蛇添足,酒店房间如果拿走房卡会导致房间断电,怎么会想着要拿走房卡?
铁山飞狐 回复 08-04 11:42
孤陋寡闻还岀来逼逼
心业
她的男朋友应加重判
Mark
这男人很仗义,有好事想着朋友,可惜有的东西不能分享
用户10xxx74
现在的人都这么恶吗??把发生关系当成儿戏一样的
轮回
强奸怎么可能只判11个月呢? 好好看一下刑法书,强奸几年起步。
光辉岁月 回复 08-04 12:08
而且第二个算是轮奸,虽然没有得逞,应重判
笑看风云
主要是这个女人太贱了
平安保险亮子
这女的长啥样啊 发照片看看啊
冬日暖阳
三个都是人渣,女的更耻辱
雨夜江风
都发生了那啥,张女士心里还是有点警惕?
点脚乒乓
牛,李天一还判了十年这里只判了11月。
心有所执 必有所成
广东人就是会玩
用户35xxx05
这娘们真贱
用户10xxx45
分手后最好的结果就是当对方死了,对己对他都好。不是清明中元节什么的,和死人吃什么饭?活该。[呲牙笑]
掌控者
苍蝇不叮无缝蛋,男的更不是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