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的判决!”上海,一男子雨天乘地铁站扶梯,不料前面的女乘客脚下一滑,突然向后倒去,男子及时扶住她,借力后撤了一步,结果导致身后一女子和几个乘客接连摔倒,女子摔成骨折后气不过,把好心扶人的男子和脚滑的女乘客,以及地铁公司全部告上法庭,索赔5万多,法院最终判决让众人拍手叫好。 刘先生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怎么就成了被告。他明明是做了件好事,眼看有人要摔倒,他伸手扶了一把,结果却换来一张法院传票,心里堵得慌。他反复说,自己那是见义勇勇为,要是不扶,后果不堪设想,怎么到头来自己反倒要担责? 这件事发生在去年3月上海地铁打浦桥站。那天正下着雨,地面湿滑。乘客冯女士乘着上行扶梯,不知怎么脚下一滑,整个人突然就向后倒去。电光石火之间,站在她身后的刘先生反应极快,立刻伸手抓住了她的胳膊。 他想把冯女士稳住,但一个成年人倒下的冲力实在不小。刘先生在狭窄的扶梯上被这股力量一带,为了站稳脚跟,下意识地向后撤了一步。就是这救人时本能的一步,不偏不倚,踩在了他身后乘客丁某的脚上。 丁某当时并没有抓稳扶手。这突如其来的一踩让他瞬间失去平衡,踉跄着往前扑倒。事情还没完,他这一倒,又把他身后的两位乘客也带倒了。原本平稳运行的扶梯上,几个人瞬间摔作一团,现场顿时一片混乱。 大家缓过神爬起来后,发现丁某倒在地上,疼得直不起腰。地铁工作人员赶来处理,把他送去医院检查,结果是肋骨和胸骨都发生了骨折。身体的伤痛加上经济损失,丁某最终决定打官司,把冯女士、刘先生和地铁公司三方都告上了法庭,索赔五万多元。 法庭上,每个人的立场都很明确。丁某认为,冯女士没站稳是起因,刘先生踩到他是直接原因,地铁公司没保障好安全,三方都有错。刘先生觉得自己委屈,救人反被牵连。冯女士也觉得冤,她感谢刘先生还来不及,没想到会连累这么多人。 法院审理得很细致,把这团乱麻般的责任一点点理清。首先是刘先生的行为。法官认定,他在危急时刻伸手救助,是为了防止他人受到伤害,这种行为属于紧急救助。 法律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救助人不用承担民事责任。刘先生的行为值得肯定,不应让他为善举付出代价。 接着是冯女士。她是整个事件的源头。作为一个成年人,在雨天乘坐扶梯,她没有尽到审慎注意的义务,没能站稳扶好,这个疏忽直接导致了后续一连串的摔倒。因此,法院判定她存在主要过错,需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也就是百分之七十。 那么,受伤的丁某自己有没有责任呢,法院查明,丁某在乘坐扶梯时,没有紧握扶手。这是个关键细节。在公共场所,每个人都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自身安全有足够的注意。 丁某的疏忽,让他面对突发情况时无法自保,也加重了损害的后果。所以,他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比例是百分之三十。 最后是地铁公司。经过调查,事发的扶梯运行正常,没有故障,日常的维护保养记录也齐全。事发后工作人员也及时处置。这说明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在这起事件中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 判决最终下来,法院核定丁某的各项损失合计三万余元。按照责任划分,冯女士赔偿了丁某两万余元,剩下的由丁某自己承担。刘先生和地铁公司则不承担任何赔偿。 这个结果出来后,很多人都觉得心里踏实了。它用最直接的方式告诉所有人,法律是保护善意的,不会让好人寒了心。 当然,这件事也给每个人提了个醒。我们在享受公共设施带来的便利时,不能把自己的安全完全寄托在别人身上。站稳扶好,留心观察,这些小小的举动,其实就是对自己最大的负责。 信源:环球网
孩子都快上户口了,爸爸却没名字。杨采钰现在最急的不是奶量,是户籍。8月,
【2评论】【1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