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亩农田卖 1.5 万元却判无效!农村承包地禁止私卖】 租田变卖田,小心钱地两空!福建武平一起案例中,吴某将自家承包的 0.4 亩责任田以 1.5 万元卖给陈某,签订合约并交付后,吴某去世,其家人收回土地引发纠纷。法院最终判决: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陈某需返还土地,吴某家人返还 1.47 万元(扣除陈某 2 年租金 300 元),利息和误工损失诉求被驳回。 法官明确: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村民仅享承包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严禁承包地买卖。根据《民法典》,违法合同自始无效,钱款需返还但过错方无权索赔。 👉合法流转记住 “三必须”:①经村集体同意;②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期限、用途等);③向集体备案。出租、互换等流转需合规,私卖土地不仅无效,还可能影响土地权益! 农村土地普法
【0.4亩农田卖1.5万元却判无效!农村承包地禁止私卖】 租田变卖田,小心
赣瑞说社会
2025-09-02 08:32:40
0
阅读:27
相由心生
同村可以买卖,叫流转。但是出租和承包要区分。承包是国家认可的土改者身份,出租只是使用权。通常情况混为一谈。 本案吴某就是出租给陈某,如果家属不及时处理,会演变成永久权会陈某的官司。当地法判正当性终结了这个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