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终害己!”新疆阿克苏,一女子因夫妻矛盾与丈夫离婚,离婚后夫妻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孩子。离婚后,男子想要两个孩子全部的抚养权,多次上门讨要女儿的抚养权,却遭到女子拒绝,女子闺蜜还因此数落男子。事后男子恼羞成怒,竟然持刀上门报复女子闺蜜,导致其重伤住院。法院判了!
一个父亲对判决的执念,是怎么一步步扭曲,最后变成刺向无辜者的尖刀?这起最终以三年刑期落幕的案子,撕开了一个令人深思的口子。
2024年9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为李先生和吴女士的婚姻画上了句号。经法院审慎审理并作出判决,李先生最终获得儿子的抚养权。与此同时,女儿的抚养责任依法由吴女士承担,双方自此各担其责,开启新的生活篇章。
这个结果,李先生根本无法接受。他提出的诉求,是要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完全归到自己名下。法律的路走不通,他的上诉也被驳回,这扇门彻底关上了。
于是,他开始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他一次又一次地找上门,不仅要求变更抚养权,甚至还提出复婚,但吴女士的态度很坚决:全部拒绝。法律的终结,反倒成了他个人偏执行为的起点。
转折点发生于今年春节前夕。年关将近,吴女士已收拾好行囊,打算带着女儿返回老家团聚。出发前,几位相熟的闺蜜特意赶来她家中,一边帮着整理东西,一边热热闹闹地为她俩践行。李先生毫无征兆地出现了,借口是来拿孩子的衣服。
他一进门就开始指责吴女士“自私”,不让他见女儿。争吵中,他甚至放出狠话:“你要是执意带女儿走,我就弄死你!”
吴女士的闺蜜小李看不下去,便上前劝解,希望李先生能念及旧情。可谁曾想,正是这句试图宽慰的话,像根火星儿似的,一下就把李先生心里的火气给引爆了。在他看来,小李从头到尾都在旁边煽风点火,忍无可忍的他对着小李厉声斥责,骂她纯属吃饱了撑的,净管些不该管的事。
被情绪彻底冲昏头脑的他,目光落在小李身上时,竟已生出了动手的念头。在场的朋友赶紧报警,民警调解了近一个小时才把他劝走。也正是从这一刻起,李先生心里的怨恨找到了新的宿主——他认定了,是小李在背后破坏他的一切。
离开后的李先生并没有回家冷静,而是带上了一把西瓜刀,悄悄返回吴女士家楼下,在楼道的角落里蹲守。他的目标,已经从前妻变成了小李。
凌晨3点多,聚会结束,他在楼道里拦住了小李。他最后的尝试,是让小李帮忙说情,劝吴女士回心转意。小李没搭理他,出于安全考虑,决定当晚就留在吴女士家。
偏偏是这份回绝,成了最后那记轻压,让本就不堪重负的局面彻底崩塌。夜色尚未褪去的凌晨四点,门板再次被李先生的手掌轻轻叩响,细碎的声响在寂静的楼道里格外清晰。小李为了保护朋友,自己走过去开了门。
门板刚被推开一道缝,李先生便如失控的野兽般撞了进来,手中寒光闪闪的西瓜刀直挺挺地朝着小李扎去。小李受伤后拼命逃向卧室,李先生提刀追了进去,对着她的后背又是一刀。
危急关头,吴女士死死抱住李先生的胳膊,才为小李争取到了逃跑的机会。小李逃出后立刻报警,但当警方在楼下找到她时,她已经因失血过多陷入昏迷。
面对突如其来的抓捕,李先生当场未能脱身。被带至办案地点后,他没有丝毫推诿,全盘承认了自己此前所有的违法行径。面对这一情况,对方家属也主动行动,不仅承担了小李的全部医疗开支,还额外补偿了他部分经济损失。
法庭上,辩护律师提出,这案子本质是家庭矛盾激化,李先生属于初犯、偶犯,加上有赔偿情节,希望法院能从轻发落。
但法院的逻辑很清晰。李先生回家取刀、长时间蹲守、追入卧室二次行凶,这一连串行为,暴露了他极深的主观恶意,情节相当恶劣。
尽管法院认可了他初犯、认罪和赔偿等情节,但明确指出,他的行为根本不符合缓刑的条件。经过法定程序审理,法院最终认定李先生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并依法对其作出了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判决。
这桩案件恰似一柄棱镜,将法律裁决的理性棱角与个人情感的汹涌浪潮清晰剖离,显露出二者间难以弥合的沟壑。当一个人无法理性接受法律的最终结果时,那股无处安放的怨气,很可能会找到一个无辜的出口,造成毁灭性的伤害。
司法的天平,最终衡量的不仅是行为本身,更是要穿透“事出有因”的表象,对那种将个人不幸转嫁为他人灾难的恶意,给出最明确的否定。
信息来源:环球网——2025-08-24《男子为争抚养权,多次上门纠缠前妻!还持刀追砍其闺蜜,法院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