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安徽黄山,男子深夜在外喝酒时,听闻妻子酒后在自家小区门口摔倒,于是连忙驾车回家,结果恰巧被交警查获,而后被交警以醉驾为由吊销驾驶证。男子不服,辩称自己是救妻心切,属于紧急避险,与交警对簿公堂,要求法院撤销交警的处罚。法院这样判! 两年前的一个夜晚,安徽黄山的张某正在外面喝酒,手机突然响了,是小区保安打来的,说他妻子喝多了,在小区门口摔了一跤,让他赶紧回家看看。 张某一听就慌了神,满脑子都是妻子的安危,也没多想自己刚喝了酒,起身就往停车场走,开着车往家赶。 可他没料到,路上正好遇到交警查酒驾,检测结果出来,张某血液里的乙醇含量远超醉驾标准,交警当场就吊销了他的驾驶证,还把案子移交给警方准备刑事立案。 好在检察院后来审查的时候,考虑到张某是第一次犯这种错,而且事后也认了错、说了实话,觉得事情的情节不算严重,最后没起诉他。 可张某不服气,他觉得自己是为了救妻子才这么做的,应该算紧急避险,不该受处罚,于是又把交警告到了法院。 可交警这边也有说法,他们拿出了当时的执法视频,视频里张某被查的时候根本没提救妻子的事儿,后来调查的时候,也没有证据证明他当时确实是为了救人才酒驾。 再说了,张某喝酒的地方离他家不远,当时虽然是深夜十一点到十二点之间,但想找代驾、打滴滴或者出租车都能找到,实在不行还能打110、120求助,根本没必要自己酒驾。 法院一审的时候,采纳了交警的说法,认为紧急避险有严格的条件,必须是没有其他合理办法能排除危险才行,张某明显有其他办法救妻子,所以不构成紧急避险,驳回了他的请求。 张某还是不服,又上诉了,他说当时保安没说清楚妻子摔得多严重,深夜里想找帮忙的人也难,自己是实在没办法才酒驾的,主观上不想违法。 可二审法院查了张某妻子和保安的笔录,发现张某妻子摔倒后,保安已经把她扶起来了,还想送她回家,只是没钥匙才联系的张某,而且张某后来也没送妻子去医院。 最后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认定张某的行为不算紧急避险。 同样是醉驾救妻,再看赵赫阳的事儿,情况就不一样了。 一次春节前夕,赵赫阳在工地宿舍里,和妻子小酌了几杯庆祝,没成想妻子不小心滑倒了,当时就出现了早产的迹象。 可工地上的工友早就返乡过年了,身边连个能帮忙的人都没有,他赶紧打了急救电话,可对方说救护车要一个小时才能到。 眼看着妻子情况越来越紧急,赵赫阳没办法,只能自己开着车送妻子去医院,结果半路上被交警拦了下来。 交警了解情况后,看到孕妇已经非常危险,没有追究他酒驾责任,赶紧帮忙协调,联系了救护车过来接力救援,最后赵赫阳的妻子顺利生下孩子,母子平安。 虽然后来赵赫阳还是因为醉驾被起诉,但是法院认可了他属于紧急避险,没让他受刑事处罚。 其实从法律上来说,紧急避险得满足五个条件。 第一个是真的有合法权利受到危险的威胁,赵赫阳妻子早产,生命安全随时有风险,这是实实在在的危险,可张某妻子只是摔了一跤,还被保安扶起来了,没到危及生命的程度。 第二个是危险正在发生中,赵赫阳妻子当时正在早产,危险一刻也不能等,张某妻子摔倒的事儿已经发生了,保安也介入了,危险已经缓解了。 第三个是避险行为不能损害别人的生命健康权,赵赫阳酒驾虽然不对,但没撞到人,没伤害到其他人,可张某酒驾的时候,路上还有其他车辆和行人,随时可能威胁到别人的安全。 第四个是当事人得有合法的避险想法,赵赫阳是真没办法了,还先打了急救电话,救妻的意图很明确,张某被查的时候没提救妻,后续也没证据,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存了侥幸心理。 第五个是必须是迫不得已才能用避险的办法,赵赫阳身边没人帮忙,救护车又来不了,酒驾是唯一的办法,张某明明有代驾、求助警方等多种选择,却偏要酒驾。 这两件事放在一起,不少人都在讨论,张某到底冤不冤? 有人觉得他再急也不能拿别人的安全开玩笑,被处罚是应该的,也有人觉得他是关心则乱,情有可原。 但不管怎么说,紧急避险的判定确实有严格的标准,不是光凭着急就能算的。 大家要是遇到类似的紧急情况,还是得先想想有没有合法的办法,别一时冲动做出违法的事儿。
四川成都,女子和丈夫吃饭喝了酒,无法开车回酒店了,他们就叫了一个代驾,一路上代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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