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女子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一张手写存折,显示父亲20多年前在银行存了6万

在下雒无畏 2025-09-16 09:29:45

山东泰安,女子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一张手写存折,显示父亲20多年前在银行存了6万元至今没有取出。随后拿着存折前往银行取钱,怎料,银行却表示根本不存在这笔存款。女子与银行多次理论未果,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信息来源: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6月,山东泰安的江女士,在父亲去世几年后整理遗物时,翻到了一个旧木抽屉。里面除了母亲生前的小物件、一沓父亲没舍得花的零花钱,还有几张早已不流通的旧纸币,最底下压着本巴掌大的活期存折。   这个存折手写的字迹,清清楚楚记着在2000年,父亲在当地一家银行存了6万元。   拿着这张“藏”了十八年的存折,江女士先办齐了亲属关系证明、遗产继承手续,才敢往银行跑。   柜台的年轻柜员接过存折时,反复看了好几遍,说入行这么久,从没见过这么老的手写存单,赶紧喊来网点负责人。   负责人接过存折,对着光看了看印章,又坐在电脑前查了半个多小时,最后抬头说:“系统里查不到这笔存款的信息,我们翻了以前的手工记账存根,也没找着记录,这笔钱没法认。”   江女士指着存折上的银行名称和经办人“唐某”的红印章,急得声音都提高了不少:“这上面又有你们银行的名,又有工作人员的章,怎么能说没就没?这不就是不想认账吗?”   可不管她怎么解释,银行那边就咬死“没记录”,连要不要核实印章真假都没提,只说“没法兑付”。后来江女士又去了好几次,银行态度一次比一次硬,甚至说“你就算告到法院,我们也不承认”。   没别的办法,江女士只能找律师,把银行告上了法庭。   开庭时,双方吵得最凶的就是,这6万元存款到底存没存过?   江女士把存折原件递到法官面前,强调上面有银行工作人员的名章,这就是存款的证据。   银行这边不认可,说印章可能是假的,还申请了两项鉴定,一是鉴定存折上“唐某”的名章是不是真的,二是鉴定手写内容是不是唐某写的,怀疑是伪造的。   等鉴定结果出来,江女士心里的石头先落了一半,鉴定机构说,存折上“唐某”的名章印文,和银行提供的唐某名章样本一模一样,是真的。   可到了笔迹鉴定环节,问题来了,唐某一直没有到现场提供自己的笔迹样本,鉴定机构没办法,只能终止了笔迹鉴定。   银行见笔迹鉴定没做成,又拿出一堆自己的内部资料,像什么移交活期定期一览表、早年的系统查询记录,说这些里面都没有这笔存款的记载,以此证明存款是假的。   但法官没认银行这套说法。   法官说,江女士拿着盖了真印章的存折,已经证明了“可能有这笔存款”,完成了她该做的举证,银行说存款是假的,就得拿出能反驳的证据。   现在名章是真的,说明当时确实是唐某办的业务,唐某不配合笔迹鉴定,银行又拿不出其他证据证明手写内容是假的,那些内部资料也只是银行自己做的记录,不能单独当证据用。   所以,银行得承担举证失败的后果。最后一审判决下来,要求银行在规定时间里,把6万元本金和利息都付给江女士。   银行不服,很快提起了上诉,上诉理由一条接一条。   他们说存折上的手写内容看着和其他部分不一样,像伪造的,说一审没把唐某追加成当事人,事实没查清楚。   还说按当时的工作流程,真有存款的话,内部账册肯定有记录,现在没记录,说不定是刑事犯罪,该移交给公安。   可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   法官说,名章鉴定已经能证明是唐某办的业务,唐某是银行员工,不是必须要参加诉讼的人。   银行说涉刑事犯罪,但没拿出相关证据,这案子就是普通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没必要移交给公安。   至于手写内容和内部记录,银行没证据证明是假的,光靠猜测可不行。   就这样,这张压在抽屉里十八年的存折,终于在法律的帮助下兑现了它的价值。   江女士拿着判决书,想起父亲一辈子省吃俭用,连孩子给的零花钱都舍不得花,这笔钱本该是父亲留给家人的安心,却因为银行的拒绝多走了这么多弯路。   要是当初银行能多花点心思核实印章和历史记录,而不是一上来就拒之门外,或许就不用闹到法庭这一步了。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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