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晚秋,天黑得比夏天早了两个小时。李老太站在门口,钥匙插了三次都没对准锁眼。她喘着气靠在门框上,手里拎着刚买的两根黄瓜,塑料袋勒得手腕红了一圈。 她住在这套老房子里已经快三十年了。以前屋里四口人挤着住还觉得闹腾,现在只剩她一个,连厨房响一下锅盖,她都会吓一跳。 她儿子王宁最近没再来,连视频也不常接。老太开始变得焦躁,去派出所报过一次案,说晚上听见门响,怀疑有人撬锁。警察来看过,说门锁完好,还安了个门铃监控。可她还是睡不着觉。 “我不图什么,就想有人说句话。”老太说这话的时候,是在法院的走廊上。她那天穿着旧呢子大衣,帽子没戴好,一边歪着,像没睡醒。 她要儿子每个月给8000块钱,说是用来请个保姆,晚上也在家陪着。不是做饭洗衣那种,是“能说话的保姆”。 王宁没答应。他的工作是普通的行政岗,工资刚过一万。老婆在带孩子,两年前搬走了,房贷、孩子的兴趣班,还有些债,他自己都周转得吃力。 “她有退休金,七千多,”王宁说,“我真的是借钱过日子了。” “那你就让我死在家里没人管啊?”老太在法庭上这么说,她的嗓门比法官还大。 事情最早起于半年前。那时候家里还住着儿媳和孙子。小孩吵,老太耳背,电视总开得很大。厨房水池堵了,老太说是儿媳炒菜油倒多了,儿媳说老太不肯换新下水道。小事吵成大事,后来一次亲戚聚餐上,老太在饭桌上讲了几句“老了还当保姆”的牢骚话,被儿媳听见,当晚就收拾行李走了。 王宁夹在中间劝过,后来干脆不劝了。他说你们都不想让步,我说什么也没用。 老太一个人住了两个月,开始频繁去卫生所拿安眠药,饭也不做。她曾经洗澡滑倒过一次,扶着毛巾杆撑了好久才站起来。后来她跟王宁讲:“你给我找个保姆,不然我真撑不住了。” 王宁提出了折中方案:“你把朝南那间次卧租出去呗,租个人又有收入,屋里还能热闹些。”老太听完立刻说不行,那是你爸以前写字的地方,别人不能住。 “那你到底要我怎么做?”王宁那天站在厨房门口问。 老太不说话,只指了指那台停在墙角的氧气机,说:“有天你回来,看见它亮着,就知道我还活着。” 她说完这句话第二天,就去法院起诉了。 庭审那天,老太拎着一个帆布袋,里面只有户口本和病例卡。她在法庭上声音哆嗦,但说得很坚定:“我不要钱,我要人陪我。” 王宁没说话。他那天穿着一件没熨的西装,鞋也脏。他的代理人递上了证据材料,其中有他为母亲安装摄像头、送血压仪的记录,还有一份他个人的信用卡欠款单。他说:“我不是不管她,我是真的养不起她想要的那种生活方式。” 这件事被法院受理后,法官尝试进行调解。因为双方都没有太强的敌意,只是各自坚持。 据初步了解,该案尚未判决,法院将视双方经济能力及实际生活需要作出裁量。根据《民法典》,成年子女对年迈父母确有赡养义务,但“赡养”是否等于“无条件满足精神陪伴与服务需求”,目前法律并无强制规定。 邻居老林头几天还见老太坐在门口,拿个收音机听戏。一只流浪猫跳上她膝盖,她没赶,反倒摸了摸它耳朵。 “她也不是作,就是怕。”老林说,“但现在儿子也有难处,说实话,谁也没错。” 再后来老太不怎么出门了,门口的鞋刷落了灰。听说儿子给她找了个日间照护服务,每周来三次,有人陪她下棋、聊天,也有人晚上会打电话问安。她一开始不适应,后来也不吭声了。 有次社区人员来入户回访,老太只说了一句:“反正我还活着。”
北京,7旬老太和儿媳总闹矛盾,终于儿媳带着孩子搬走了,可老太又觉得没安全感,把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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