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小船说翻就翻!”重庆,姚女士请闺蜜到家里喝酒,不料,2人喝着喝着发生了争执,闺蜜竟然冲进厨房,拿菜刀就砍向姚女士头部,导致姚女士受伤,缝了10多针,由于伤口没有达到8厘米,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不构成刑责! 据杭州网9月17日报道,防火防盗防闺蜜,这话听着像玩笑,可重庆姚女士的经历,却让这句话成了血淋淋的现实。 起因说来也简单,就是喝酒聊天的时候,俩人因为点小事吵了起来,酒精这东西,有时候确实能让人上头,但再上头,也不至于动刀子啊。 那把冰冷的菜刀砍下来的时候,砍断的不仅仅是姚女士的头皮,更是她们之间多年的情分,姚女士当时就懵了,只感觉一股热流顺着脸往下淌,伸手一摸,满手都是血。 剧烈的疼痛让她瞬间清醒,她捂着伤口,疼得眼泪直流,而那个刚刚还怒气冲冲的闺蜜,看到这血腥的场面也吓傻了,手里的菜刀“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人是吓傻了,可伤害已经造成了,姚女士忍着剧痛,自己哆哆嗦嗦地打了120求救,到了医院,医生检查后,在她的头上缝了十多针。 伤口不长不短,正好5厘米,这个长度,成了一个关键,后来的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了,因为伤口长度没达到8厘米,只能算作轻微伤。 这意味着,从刑事责任上来说,她闺蜜的行为构不成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听到这个结果,姚女士心里五味杂陈,而她的闺蜜呢,在警察局里哭得那叫一个惨,大概是后悔了,也可能是怕了。 她托人传话,说愿意拿出两万块钱私了,希望姚女士能高抬贵手,签个和解协议,两万块钱,换头上挨一刀,这笔账怎么算?很多网友看到这里都炸了锅。 有人说:“两万块就想摆平?这是瞧不起谁呢?这是钱的事吗?这是拿刀砍人啊!” 说得没错,对于姚女士来说,这根本就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她果断拒绝了和解。 她说:“我差你这两万块钱吗?你拿菜刀砍我,就必须为这件事付出代价!” 最终,因为姚女士的坚持,她的闺蜜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事情到这里,本以为可以画上一个句号,让这段可怕的经历过去。 可谁也没想到,更让人寒心的事情还在后头,那闺蜜从拘留所出来后,非但没有一丝一毫的悔改之意,反而变本加厉。 她竟然在朋友圈和共同的群聊里,公开对姚女士进行挑衅和威胁,那些不堪入目的字眼,像一把把软刀子,再一次插进姚女士的心里。 如果说之前那一刀是身体上的伤害,那么现在的行为,就是赤裸裸的精神凌辱。 看着手机上那些挑衅的话,姚女士气得浑身发抖,她彻底看清了,这个人根本就没把她当朋友,甚至没把她的性命当回事。 原谅和宽容,在这种人面前,只会变成对方得寸进尺的资本,于是,姚女士做出了一个决定:起诉!她要通过法律途径,让对方赔偿自己的医药费、误工费,并且必须公开道歉。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后,评论区里说什么的都有,有位网友的评论一针见血:“幸亏伤口没到8厘米,要是到了,她就不是拘留10天了,可反过来想,难道非要造成重伤,才能让施暴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吗?这个界限本身就值得我们思考。” 确实,法律有法律的尺度,轻微伤和轻伤,一字之差,天壤之别,但对于受害者来说,无论是5厘米还是8厘米,被最信任的人用刀砍伤,那种恐惧和背叛感,是无法用长度来衡量的。 尤其是事后还被嚣张挑衅,这种二次伤害,比刀伤本身更让人难以愈合,也有人感慨:“这哪是闺蜜,这是索命的恶鬼,交朋友真的要擦亮眼睛,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我们总以为,朋友是风雨里的伞,是迷茫时的灯,可现实却告诉我们,有些“朋友”可能会成为那场最大的风雨,那把最锋利的刀。 姚女士坚持起诉,不是为了那点赔偿款,她是在为自己讨一个公道,守住做人的底线,她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所有人,面对暴力,尤其是来自熟人的暴力,沉默和容忍不是美德,而是对恶的纵容。 你退一步,对方就可能前进一步,直到把你逼到无路可退,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朋友相处,必须要有边界感和敬畏心。 可以开玩笑,可以有矛盾,但绝不能触碰暴力的红线,一旦动了手,特别是动了凶器,那份情谊就彻底完了。 无论关系多好,都不能成为伤害别人的理由,希望姚女士能打赢这场官司,不仅是为了她自己,也是为了让所有潜在的施暴者明白一个道理:冲动是要付出代价的,法律不会因为你们是“朋友”就网开一面。 大家觉得,面对朋友的暴力行为,应该选择原谅还是坚持追责到底呢?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信源:杭州网2025-9-17——女子被闺蜜用菜刀砍伤头部,伤口5厘米缝了10余针,闺蜜要给2万和解费,女子拒绝,坚持让闺蜜拘留10天,后续会起诉
“友谊小船说翻就翻!”重庆,姚女士请闺蜜到家里喝酒,不料,2人喝着喝着发生了争执
鸿鹄浮歌
2025-09-18 14: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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