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刺客!四川眉山,男子去某景区旅游,停车不到5个小时,竟然要被收取2000多万元的停车费,男子吓得不敢取车,把这一幕发到网上让大家评评理。景区看到视频后,赶紧出面解释,景区停车场白天最多收费20元,24小时不超过35元。男子的车停在景区外的停车场,他们没办法干预。网友:男子发视频怕不是为了博取关注的吧? 9月28日,李哥一大早就开车来到某景区游玩,逛了一上午,他又渴又累,只想找个地方去吃饭休息。 不料,准备扫码离开停车场时,李哥盯着手机支付页面,眼睛都直了。 系统显示他停了4小时54分钟,但支付页面却跳出个天文数字:21474836.47元,这还是用了5元停车券减免后的价格。 李哥有点不敢相信,眨了几下眼睛,数了好几遍,这才确认,停车费竟然要2000多万。 这钱能买好几套房了,李哥哪敢付,也付不起这么贵的停车费,他越看越慌,手都有点抖,赶紧掏出手机把这离谱的界面拍下来发上网,想让大家评评理。 从视频里可以看到,支付系统还贴心提示:金额过大,缴费前请确认。可这话在李哥看来,简直是“离谱他妈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视频一上网就炸了锅,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人支持李哥,说这停车场是想钱想疯了吧;也有去过的游客觉得不对劲,赶紧分享他们的经历,这儿停应该是停车12小时才20块,收费这么高明显不正常啊。 更多人猜想是系统出了bug,劝李哥赶紧找停车场老板问清楚,别在这儿瞎着急。 然而,没等李哥联系上停车场,景区工作人员先找上了记者。 景区工作人员很清楚,要是这样的视频传播出去,那将会严重影响景区的客流量,这简直是断人财路。 工作人员赶紧出来辟谣,李哥停的根本不是景区专属停车场,是景区外面私人搞的。景区的停车场,早上7点到晚上7点才收20块,就算过夜,一天也才35块,绝对不可能收2000多万。 工作人员还透露,景区的停车场一直有人现场值守,有问题随时能找着人,可李哥停的那个停车场,大概率是没人管的自助停车场。 李哥这情况估计是系统出故障了,他也就是点开支付界面看了一眼,真要付这么多钱,谁会愿意啊? 最后,工作人员也有点无奈的猜测,李哥发这视频,很可能就是想博个关注,不然这么明显的系统问题,先找停车场解决不就完了? 目前,李哥还没露面说后续处理结果,不过网友们基本都摸清了情况,纷纷调侃:这大概是最离谱的停车刺客了,就是可惜没真让车主掏钱。 对此,也有人提醒,以后去景区停车,最好先问清楚是不是官方停车场,免得再遇上这种“吓一跳”的事儿。 从法律角度而言,停车场这样的天价收费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李哥没有支付义务。 《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涉事停车场系统显示4小时54分钟收费21474836.47元,即便扣除5元停车券,金额仍远超合理范围。 结合景区官方停车场12小时20元、24小时35元的标准,该收费明显违背等价有偿的基本准则。 从技术层面看,该金额接近计算机系统中32位浮点数的最大值,可初步判定为系统故障导致的计费错误。 根据公平原则,这种明显不合理的收费条款对李哥不产生约束力,其无需履行该支付义务。 其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停车场需依法明码标价并执行合理收费标准,而该停车场作为无人值守的自助停车场,未及时维护系统导致计费错误,且未在显著位置公示合规收费标准,易引发消费者误解。 即便并非故意欺诈,其因管理疏漏导致价格显示异常,仍可能违反价格管理规定。 若经调查确认停车场存在未履行系统维护义务、未公示收费标准等情形,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责令其整改,若情节严重,还可处以罚款。 因此,停车场需要承担系统故障引发的合同义务瑕疵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李哥将车辆驶入停车场并接受服务,停车场即负有按合理标准计费、保障计费系统正常运行的合同义务。 现因停车场系统故障导致计费异常,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 尽管李哥未实际支付高额费用,但其因异常计费面临的取车障碍、时间损耗及心理困扰,均与停车场的违约行为直接相关。 综上,李哥有权要求停车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若因系统故障造成额外损失,还可进一步主张赔偿。 信源:鹊华视频 9月29日
重庆,男子买了511的车位,停了两年后,让他不准在这里停,说他的车位不在南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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