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报道,吉林,夫妻二人推着婴儿车去逛菜场,他们给孩子手上戴了一个12g的金手镯,价值13000,谁知,就在他们挑个咸菜的功夫,再一扭头,孩子手上的金镯子不见了,夫妻俩连忙报警,帽子叔叔让他们找到证据了再报案,男子只好去调监控,还真就发现一个鬼鬼祟祟的黑衣男,在他们挑咸菜的时候把手伸进了婴儿车里,接着火速消失在人群中。这下证据确凿了,可后续却没夫妻俩想得那么顺利。 信源:大风新闻2025-10-4 最近吉林通化有件事,让不少带娃家长看完都后背一凉——就低头挑个咸菜的功夫,婴儿车上娃戴的金手镯没了,那镯子12克重,按市价算得1万3,可不是小数目。 这事不是道听途说,江南都市报10月4号专门采访了当事人刘先生,大风新闻也跟进了警方的说法。 先说说当时的情况。10月2号下午3点多,刘先生夫妻俩推着婴儿车去石油化市场买菜,娃手上戴的金镯是满月时外婆送的,亮闪闪的特别显眼。 俩人走到一个咸菜摊前,刘先生媳妇蹲下来选腌黄瓜,刘先生站在婴儿车旁边,时不时逗逗娃,谁也没多想——菜市场人来人往,谁能想到有人会对婴儿下手? 结果也就两三分钟,刘先生低头想摸娃的手,突然发现手腕上空空的,那只金镯没了! 夫妻俩当时就慌了,抱着娃把婴儿车的缝隙、地上的菜叶堆翻了个遍,还问了旁边买菜的人,可没人注意到谁碰过娃的手。 刘先生说,他清楚记得挑咸菜前还瞅过一眼,镯子明明好好戴在手上,怎么就没了? 没辙,俩人赶紧报警。可能有人会问,报警了不就该警察去调监控吗?咋还让家属自己跑? 其实刘先生后来跟记者说,民警当时建议先找着确切证据,立案后查起来更有方向。 他立马跑到市场管理处,调出监控一看,心更沉了——画面里有个穿黑外套、戴黑鸭舌帽和白口罩的男人,趁他们夫妻俩分心,悄悄凑到婴儿车旁,右手飞快地往娃手腕上一撸,揣进兜里转身就混进人群,整个过程不到10秒,动作熟练得像惯犯。 拿到监控证据,派出所很快立了案。可刘先生急啊,怕嫌疑人跑远,自己又顺着监控里男人逃跑的方向追,发现对方出了市场就上了一辆公交车。 他又跑到公交公司,好说歹说调出了车上的监控,看到那男人坐在后排,到站就急匆匆下了车,消失在监控盲区里。 这些公交监控,他也一并交给了警方,手机里存了20多张截图,就盼着有消息。 10月4号,刘先生实在等不及,找了记者一起去派出所问进展。 值班民警解释,案子归10月2号接警的民警负责,所里是轮班制,那位民警6号才值班,不是拖着不办,而是办案得按流程来。 民警还说,已经调取了市场周边所有路口的监控,正在用人脸识别比对嫌疑人信息,也安排了专人跟进,有进展会第一时间通知他们。 这事里有个点大家讨论得挺多:给娃戴这么贵重的首饰出门,是不是太招贼了? 其实刘先生也没料到会出事,毕竟是长辈送的心意,想让娃戴着图个吉利。 但结合之前的案例就知道,这种想法得改改——去年1月苏州有个奶奶带孙子买菜,娃手上4000块的金镯被偷;年底安徽还有个妈妈带娃去母婴店,店长趁她不注意,把娃掉地上的金镯捡走藏起来。 这些案子都说明,亮闪闪的金饰在人多的地方,就是“行走的目标”。 还有人关心,这小偷要是被抓住了,会受啥处罚?按《刑法》第264条,偷1万3已经够“数额较大”,正常情况下得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得罚钱。 要是他是初犯,态度好又主动退赃,可能会轻点儿;但要是有前科,或者偷娃的东西情节恶劣,判得就会重一些。 最后想跟家长们说句实在的:传统习俗里给娃戴金饰是图个平安,但比起戴在手上,把这份心意放在心里更重要。 去菜市场、商场这种人挤人的地方,别让娃戴贵重东西,眼睛也别离开娃——毕竟丢了首饰能找,要是因为分心出点别的事,那才真的追悔莫及。 目前通化警方还在全力查这个案子,希望能早点抓住小偷,把金镯还给娃家,也给其他想伸手的人提个醒:别以为人多能混过去,天网恢恢,伸手必被抓。
10月3日,安徽合肥,一女子才提的新车,回家时发现车位满了,她把车停在对面路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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