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10月15日消息,江西省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明生(正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李明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延伸阅读>>
李明生资料图
主动交代问题
公开简历显示,1967年8月出生的李明生是江西宁都人,1989年7月从华中农业大学农业工程系农业机械化专业毕业后,进入江西省赣州地区科技情况所任干部,此后便长期在江西任职。2002年4月时,不到35岁的李明生已任共青团江西省赣州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4年3月起,李明生开始担任赣州市定南县委副书记、县长。2009年2月起,李明生任赣州市赣县县委书记。2011年6月起,李明生先后担任赣州出口加工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赣州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等职。2016年9月,李明生成为赣州市委常委。
2020年8月,李明生开始担任江西省萍乡市委常委,同年10月成为萍乡市常务副市长。2022年2月,李明生开始担任江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次月同时任省民政厅厅长。
2025年4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李明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2025年9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李明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李明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工调动上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大肆收受礼品;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贷款担保、土地出让、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李明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明生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