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小三”案终于有了结果。原配和男的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原配给男方20万元作为“补偿款”。 问原配为什么要给钱,原配说:“不想拖了,离婚不就是个手续吗?搞得太麻烦太复杂,太耗精力了,不值当。”问原配这么大方,明明是男方出轨在先,是过错方,为什么不分割共同财产,偏偏给了钱?原配说:“我知道法律上离婚不会净身出户,但我宁愿给钱了结,也不愿意耗时间去打官司。一个是精力,一个是时间,一个是心情,不值当。” 原配和男的婚姻持续了几年,她在家相夫教子,她一直觉得这样挺好,不用忙碌工作挣钱,还能享受家庭的天伦之乐,她觉得这样就是她的幸福。直到这个男人出轨了,她才知道自己错得有多离谱。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