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6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李光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1999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光荣利用担任贵州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党组书记、厅长,贵州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省政协环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及个人在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4万余元;2017年至2024年,李光荣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在考核点认证、延期审批换证、购买土地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光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光荣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审核: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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