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敏烈士牺牲以后,老母亲过着悲惨的生活,十四年后,新中国成立,老人家被接到北京,总理安排人给老母亲刻了一枚“方志敏母”的印章,告诉老人家,随便在哪里,有这枚章,缺什么就要。但是,这枚章一辈子没有用过,老人家说,用这这上面的东西,就像喝儿子的血一样。 这事儿得从新中国成立后说起。 1949年,江西解放了,当年的老战友、后来的江西省省长邵式平,费了好大劲才在弋阳乡下找到了方志敏的老母亲。 这时候的老人家,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惨,可以说是家徒四壁。 邵式平赶紧把老人家接到了南昌,好生安顿。后来,消息传到北京,周恩来总理亲自过问,把老母亲接到了北京。 总理见了她,心里很不是滋味,他知道这位英雄的母亲在儿子牺牲后,吃了多少苦。 为了让老人家晚年生活有个保障,总理特地安排人给她刻了一枚印章,上面是四个字:“方志敏母”。 总理告诉老人家,以后不管走到哪,只要拿着这枚章,缺什么少什么,直接去公家要就行,没人敢不给。 这枚章,在当时的分量可想而知,说是一道“万能通行证”也不为过。 可问题来了,从拿到这枚章那天起,直到1957年去世,金香莲一次也没用过。 周围的人劝她,这是国家对烈士家属的照顾,是她应得的。 可老人家就是摇头,她总说那句话:“我不能用,用了这个,就像在喝我儿子的血啊。” 这话听着让人心酸,但背后,是一位母亲用一生坚守的骨气。 要明白她为啥这么说,就得把时间倒回1935年。 那年,方志敏在皖南怀玉山被俘,8月在南昌英勇就义,年仅36岁。 他牺牲前喊出的那句:“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震动了无数人。 儿子是为穷人闹革命死的,这一点,金香莲比谁都清楚。 方志敏牺牲后,国民党那边假惺惺地派人来“抚恤”,想用钱收买人心,做给外人看。 金香莲直接把人骂了回去,话说得斩钉截铁:“我儿子是为穷人打天下的,你们的钱,我们一个子儿都不能沾!” 从那天起,她就给家里立下了规矩:不准出去乞讨,更不准拿国民党一分一文。 那日子怎么过?靠自己的一双手。金香莲靠着纺纱织布,没日没夜地干活,硬是把几个孩子拉扯着。 十四年里,敌人威逼利诱过好几次,想让她松口,但这位农村妇女的骨头,比石头还硬。 在她看来,接受敌人的钱,就是背叛儿子用命换来的信仰。 所以你看,当新中国成立,当总理把那枚代表着无上关怀的印章交到她手里时,她的第一反应不是“终于熬出头了”,而是本能地拒绝。 在她心里,无论是敌人的钱,还是国家的特殊照顾,只要是“特殊”的,是超出普通人待遇的,都不能要。 因为她的儿子方志敏,就是为了让所有穷人过上好日子才牺牲的,她不能搞特殊。 说到这儿,你可能就明白了,这种“清贫”和“骨气”,是刻在他们母子骨子里的。 方志敏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可是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的主席,经他手的钱款,数以百万计。 1933年,中央苏区困难,他一次就支援了黄金2000两、银元上百万。 可他自己呢?被捕的时候,敌人搜遍他全身,只搜到一块怀表和一支钢笔。 他在狱中写下了著名的《清贫》,里面说:“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 他不是没钱,他是把钱都用在了革命上,自己甘愿过最朴素的生活。 这种精神,不是凭空来的。方志敏出生在江西弋阳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就看惯了世道的不公。 年轻时在上海,亲眼看到租界公园门口挂着“华人与狗不准进园”的牌子,那种刺痛,让他立下了救国的大志。 1924年入党时,他宣誓:“我的一切,直至生命都交给党。” 他也是这么做的。1928年,他带着“两条半枪”闹革命,硬是搞出了一个“方志敏式”的模范根据地。 他自己带头守规矩,制定的《共产党员守则二十二条》,对贪污腐败绝不手软。 等于说,方志敏用生命践行了什么叫“清贫”,而他的母亲金香莲,则用儿子牺牲后的十四年苦难和晚年的坚守,诠释了这种精神。 母子俩的品格,简直一模一样。 1957年,81岁的金香莲老人病逝。中央内务部发来唁电,称赞她“永葆革命家属本色”。 那枚她一生未用的“方志敏母”印章,最终随她一同下葬。 这枚印章,虽然从没被使用过,但它的故事,比任何盖了章的文件都更有分量。 它见证了一位烈士的无私奉献,也见证了一位母亲的冲天骨气。 他们母子二人,共同为“清贫”这两个字,写下了最动人的注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