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检11月27日消息,山东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委员、副台长徐龙河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徐龙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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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徐龙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1月10日,徐龙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经查,徐龙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电视剧播映权出售、合同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龙河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徐龙河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