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离婚,18岁已成年的女儿跟着妈妈生活,父亲则承担女儿大学时期的学费及每月2000元钱的生活费。 这看起来似乎合情合理,可父亲一个月的收入仅4000余元。他每月要挤出2000元给女儿当生活费,还要承担每年大学学费。这笔账再怎么算,都很难理解父亲是如何维持正常生活开支的。 可这就是一位离异父亲多年来的生活常态。在女儿四年大学期间,父亲按时给生活费,学费从没拖欠过,直至大学毕业。 没想到的是,当女儿23岁大学毕业,父亲以为能卸下重担时,她又选择继续读研究生,并让父亲继续支付其学费和生活费。 扛了多年重担的父亲无奈表示自己实在无力承担。结果,等来的不是女儿的体谅,而是一纸诉状! 大学这四年间,父亲尽职尽责,哪怕自己过得紧巴点,也始终守住了当初的承诺。可女儿明知父亲收入微薄,却还理所当然要求继续供养她,甚至将父亲告上法庭,索要学费和每月2000元的生活费,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法院认为: 女儿在父母离婚时已满18周岁,属于成年人。 在起诉时都已23岁,身体健康具备劳动能力。而且研究生教育也不属于法定抚养范畴。 父亲在离婚协议中承担的学费和生活费,属于超出法定义务的自愿给付,应认定为赠予性质。 更何况父亲月收入仅4000余元,无额外支付能力。 综上所述,法院最终驳回了女儿的诉求。 令人唏嘘的是,一个23岁的成年人,四肢健全,脑子那么聪明都考上研究生了,却不知道心疼一下自己的父亲。 想继续深造没什么错,但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来完成学业。比如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奖学金……哪条路都可以走,干嘛非要去把自己的父亲榨干? 父亲月入4000元,给女儿2000后,剩余2000元要覆盖自己的衣食住行和医疗开支,日子过得有多拮据可想而知。 亲情从来不是一味的付出,也不是无底洞。父亲用责任撑起了女儿的青春,女儿却用诉讼割裂了最后的温情。 成年的意义,不应该只是年龄上的增长,更在于学会独立和担当。父亲的肩膀扛得起你的大学时光,却不该被你成年后的梦想给压垮自己的人生。 别让自己的学历高了,良心却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