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古代的通房丫鬟,其实就是主子行房时候的工具,一整晚都得守在床边,主子需要时,得赶

古代的通房丫鬟,其实就是主子行房时候的工具,一整晚都得守在床边,主子需要时,得赶紧递汗巾,点安神香,手脚麻溜地帮忙宽衣解带。她们甚至连“人”都算不上,只是封建大宅门里一个会呼吸的家具,一件随时可供取用、也随时可被丢弃的活工具。 通房丫鬟,说它是仆,也不是,说是妾,更不是,确切点说,是一件“可呼吸的物件”。 她们白天是女主人跟前的心腹仆役,夜里则是男主人的临时伴侣,清晨还得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再伺候老太太梳头。没有名分,没有身份,连错都不能错,错一次,可能就错一生。 通房制度,表面是“家庭帮工”,实际上就是封建家庭里对底层女性的精细化剥削。 历史上,这是一条千年拉长的性别工具链。 远的可以追到先秦,《仪礼》里写着“媵”,同姓女子陪嫁给诸侯,有血缘,有身份,却生下来就是用来“试婚”的。她们的身体,从一嫁那天起就被安排得明明白白。 汉代更热闹,诸侯觥筹交错,豪门大宅婢妾成群,晚上的侍婢叫“侍夜”。 《汉书》直言,权贵之家“妾至数百”,这些人,绝大多数连名字都不会留下。 真正形成规模的,是唐宋。那个时候,家中贴身婢,已经不仅负责衣食起居,她们还承担“夜间职责”。 复杂的不是规矩,是身份,《唐律》根本没给她们明确定位,但子若生下来了,主人可以自己“认领养育”,也可以随手一抛。 明清时期,是通房制度的“高发期”。商品经济一发展,人口买卖成行当,通房丫鬟的交易就没停过。 据《中国奴婢制度史》,明清官宦人家中,近三成置有通房丫鬟,其中六成,是家里拮据、被父母卖掉的女孩。 江南富商尤其流行通房制,很多人专程北上苏北、安徽“选人”,据史料,一位相貌端正的苏北女孩,年不过十五,被以等同牲畜的方式议价交易,进府后六日不到,成了男主人的“夜伺”。 她们不是妾,妾多少有个房头有口饭吃,她们是妾的影子、主母的眼睛、男主的“温床”。 《刑案汇览》里有一起案子记载得冷冰冰,有位通房因为主母生气,被连夜转卖,原因就六个字:“姿容渐减,不听话。” 《红楼梦》里说得隐忍,但透彻。平儿,大观园里的“高级仆人”,白天忙出神,夜里还得随时准备“侍候贾琏”。 主母王熙凤嘴上说让她打理些琐事,其实是让她押着贾琏不出轨。 白天,她得操心家的账目,仆人的舌头,婆婆的眼色。晚上,再累也得坐凳子守着,不能有声不能翻身。 哪怕贾琏可能酒气熏天,她得笑着递香巾。 这系列制度看着像是男人强行设下的牢笼,但仔细剖一下,通房丫鬟活得最苦,那把锁却一半掌握在主母手里。 王熙凤选择平儿,无非是让她“近守”,实则盯着丈夫。 清代有记载,某主母甚至培训通房如何向她汇报丈夫有没有偷偷外出偷香。 妻的权力虽然微妙,却通过“控制通房”成为她抵抗丈夫风流的唯一方式。 但别以为她们就此“上位”,那只是极少数的意外。 要想抬为妾,大概三种可能:第一,帮主家生了儿子;第二,主母无子,要她顶上;第三,娘家忽然出了个举人或者官员,有了底气。 可是大多数年纪一大,主子换了新人,她们不是被塞给家仆,就是“遣嫁”给役夫。侍过人的手,最后都要去洗脚盆里端个碗。 相比之下,最惨的是还活着。清代徽商笔记记得清楚,有个通房,因点香时磕打烛台被罚卖,当晚还被灌哑药,嘴烂了半张。 《大明律》压根就只认三种人:妻、妾、婢。通房卡着中间最尴尬的位,谁都不是,谁都可以动她。 而这样的“模糊身份”,法律维护不了她,情理救不了她,命运,也许就是看谁的手脚更麻利。 生育更是一把刀。若生下孩子,没有人能叫她“娘”。明代法官判得硬:“婢生子归嫡母名下,不得相认。” 有的孩子活不过三岁,进主母门就被调养,大多疏离如陌路。 后来统计过,正室所育的孩子存活率六成五,而通房女生的后代,仅有不到四成能活下来。 跪瓷片、扎指缝、灌哑药,这是她们的日常惩戒。更有甚者,主家会拿她们的爹娘做人质,被困在同一个院子的租户身份里,谁敢跑,自家挨罚。 直到民国,奴婢制才在法律上退出。但据数据显示,通房现象在偏远乡村一直延续到1950年代初期,才彻底断根。 但它留给今天的是一个清晰的历史提醒:当一个社会允许把人当工具来看待,这个社会的道德底线就已经开始漏水。 《红楼梦》《金瓶梅》里,那些通房丫鬟的身影,黯淡却真实,她们没留下大名,却留下了一种沉重的情绪。   信息来源:《仪礼》《汉书》《大明律》《清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