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男子为了让妻子接送两个孩子方便,也为了给妻子一个惊喜,专门花25800元网购了一辆小皮卡,没想到,收到货后,惊喜变成惊吓,妻子气得哭笑不得。原来,男子买的皮卡竟然是一辆超级大的老头乐,看着比正常的SUV还要大一截,但续航只有32公里,而且不能上牌,没有合格证,更买不了保险。妻子直呼:这就是妥妥的三无产品! 陈女士又好气又好笑,丈夫为了让她接送两个孩子上下学更方便,特意准备了一份“惊喜”,花25800元在网上网购了一辆号称是“皮卡”的代步车。 然而,当这辆车送到家时,丈夫的得意瞬间变成了尴尬,陈女士更是气得直跺脚,直呼这哪里是车,简直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坑”。 事情还要从丈夫王先生的初衷说起,王先生看妻子平时送两个孩子上学实在不方便,他打工在外,又帮不上什么忙,于是盘算着给家里添辆代步小车。 王先生在网上浏览时,一眼相中了一款外观酷似皮卡的车型,图片上车身硬朗、空间宽敞,宣传页上还写着“续航300公里”、“支持上牌”。 王先生心想,这不仅能让妻子出行方便,外形也够气派,于是毫不犹豫地下单付款,只等给妻子一个意外的喜悦。 几天后,车辆如约送达,当陈女士收到车后,瞬间愣住了。 这辆车足足有4米5长,1米8高,个头比邻居家的SUV还要大上一圈。 王先生还暗自得意,觉得这车买得真值,空间这么大,接送孩子肯定没问题。 但陈女士的第一反应却不是惊喜,而是疑惑:这看着挺像那么回事儿的,手续都全吗?能上牌上路吗? 王先生胸有成竹地拿出了商家承诺的手续,然而,仔细核对后,陈女士当场就想暴揍丈夫一顿。 所谓的“上牌手续”竟然只是一张伪造的电动车牌,并不是正规的电动车号牌。 车辆的合格证更是离谱,上面既没有正规的品牌名称,也没有合法的生产厂家信息,妥妥的就是一本“三无”产品的说明书。 更关键的是,因为手续不全,这辆车根本无法购买保险,也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上路标准。 陈女士的心瞬间凉了半截,又气又急。 她赶紧给车辆充电,满心期待能验证一下那“300公里”的超长续航。 然而,现实狠狠地给了她一记耳光,新车整整充了8个小时,电池满格,可刚开出去没多远,仪表盘就显示电量告急。 陈女士战战兢兢地开着这辆“巨无霸”上路,满心的忐忑只换来一个残酷的数据:满电状态下,实际续航竟然只有32公里。 宣传的300公里续航,实际到手直接打了一折,这哪里是代步车,简直就是个只能在小区里挪窝的大号玩具。 回到家,陈女士看着这辆庞然大物,真是哭笑不得。这要是开上路,不仅没牌没保险出了事没人管,光是这32公里的续航,怕是刚出小区大门就得抛锚。 新车才只能跑32公里,那跑几次以后,估计续航20公里都是未知数,还样的车还怎么送孩子上学? 丈夫王先生也是懊悔不已,本想给老婆个惊喜,没想到却买回了一辆彻底的“交通障碍”。 气愤不已的陈女士只能找来记者曝光,倾诉一下她的委屈和无奈。 对此,有人质疑,这车上路不合法,但是卖的合法,难道不是最大的惊喜吗?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本案中,商家将无合格证、无厂家、无正规手续的“三无”低速电动车,虚假宣传为可上牌、有保险、续航300公里的皮卡,伪造合格证与车牌,故意隐瞒车辆不能上路、续航仅32公里的真实情况,致使买家基于错误认识下单。 同时,该车也违反《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标识与合格证明的强制性规定,属于禁止销售的不合格产品。 陈女士完全可以要求退货退款,甚至主张三倍价款惩罚性赔偿。 要是举报给市监局,市监局还可以依法没收违法车辆、罚款并追究商家行政责任。 所以,这样的车辆不仅上路不合法,销售也不合法,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严查,从根源上解决好这种“马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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