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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萨达姆宣布停火撤军后,十余万伊军及平民驾车沿公路北逃,36公里车队一眼

1991年萨达姆宣布停火撤军后,十余万伊军及平民驾车沿公路北逃,36公里车队一眼望不到头。不料美军总司令下令赶尽杀绝,数十架战机轮番轰炸,先封死车队首尾,再投下集束炸弹、贫铀弹狂轰滥炸超10小时。现场车辆烧成废铁,人员惨死路边,尸体甚至与金属融为一体,超万人殒命。美军飞行员直言像“桶里杀鱼”,这条公路沦为人间炼狱,成了震惊世界的死亡之地。 咱们得想想,这事儿到底哪儿不对劲。按理说,对方已经举了白旗,拖家带口往回跑,仗打到这份上,差不多得了。可美军不,他们管这叫“扩大战果”。那些飞行员在空中俯冲下来,看见的不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密密麻麻的“目标”。A-10攻击机那玩意儿,长得丑,脾气暴,机炮一响,地面上连人带车就跟纸糊的一样被撕碎。有人形容那场面就像用棍子捅一个挤满了鱼的桶,闭着眼都能戳死一片。这话从杀人者嘴里轻飘飘地出来,听起来却让人后背发凉。 更让人堵心的是,那长长的车队里,不光是扛枪的大兵。有多少人是听说科威特赚钱容易,拖家带口去讨生活的平民?有多少是根本没摸过枪的政府公务员,还有他们的老婆孩子?爆炸响起的那一刻,管你是士兵还是司机,管你手里是枪还是奶瓶,集束炸弹的小弹丸劈头盖脸砸下来,根本不分你我。有人形容那玩意儿杀伤面积大,瞎火率还高,意思就是今天炸不死你,往后几十年你也得提心吊胆,说不定哪天踩到一颗就没了。 美军的那位总司令施瓦茨科普夫后来倒是振振有词,说那些撤回去的不是什么好人,都是从科威特抢东西的强盗。这话听着耳熟,翻译过来就是:只要我把你定性成坏人,那我对你干啥都不过分。可问题是,判定强盗也得经过法庭,哪能靠几颗炸弹就给人定罪?更何况,为了惩罚所谓的强盗,把跟这事儿八竿子打不着的平民也一块烩了,这叫什么道理?那位总司令心里门儿清,他要的不是什么正义,他要的是让这支军队彻底缓不过劲儿来,要的是让全世界都瞪大眼睛瞧着:这就是跟美国掰手腕的下场。 打那以后,那条公路就成了一个符号。几十年过去,照片上那些焦黑的车壳子还在那儿堆着,像是在沙漠里立了一排排无字的墓碑。美国人回去之后开了庆功宴,满大街撒花儿,没人提公路上那些烧得跟车架子粘一块儿的尸体。他们用高科技把这仗包装得干干净净,什么“精确打击”,什么“外科手术式”,听着像是不流血就能把事儿办了。可实际上呢?那张一个伊拉克士兵拼命想从燃烧的卡车里爬出来,最后被烧成焦炭的照片,才是这场战争最真实的模样。 说到底,这事儿让人心里发凉的不光是那十个小时的轰炸,而是轰炸之后那些胜利者的姿态。他们明知道车队里有平民,明知道对方已经无心恋战,还是把“赶尽杀绝”这四个字执行得彻彻底底。而且还搬出一套套说辞,什么“避免更多美军伤亡”,什么“快速结束战争”,把一场单方面的屠杀包装成了军事上的必要之举。 有些战争留下的伤口,不在身上,在人心上。那条公路后来修复了,又能跑车了,可每当人从那儿过,脚底下踩着的,心里头翻腾的,怕是永远都绕不开那十个小时的噩梦。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