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了!女子向男子借了5万元,男子问她要是还不上咋办?女子没犹豫:还不上就以身相许!男子同意。女子约定了还款日期并写了借条。谁知,还款期满,女子真没钱还,只能去做男子女朋友。后两人发生矛盾分手,男子转头就要那5万元欠款。女子怒了:我已履约,钱不还了!你出尔反尔?网友:这男人不讲武德! 李女士平时一直在做小本生意,开了一家小小的服装店,平时起早贪黑进货、看店,挣的钱刚够维持店里的房租、水电和自己的日常开销,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也能安稳度日。 可前段时间,她遇到了资金周转的难题,供货商催着结货款,房租也到了缴纳日期,加上平时的生活开销,几笔钱凑在一起,压得她喘不过气。 李女士一开始试着找身边的亲友借钱周转,可要么是大家手头都不宽裕,要么是怕她还不上不敢借,来来回回碰了好几次壁,急得她整夜睡不着觉。 思来想去,她想到了平时关系还不错的朋友张先生,两人认识有三四年了,平时偶尔会一起吃饭、聊聊天,算不上亲密无间,但也算知根知底。 张先生也知道李女士一直在打理自己的小服装店,之前也听过她吐槽生意难做、资金紧张,只是没想到,她会主动开口向自己借钱,而且一借就是5万元。 这笔5万元的欠款,对张先生来说也不是小数目,他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每个月工资不算高,这笔钱是他省吃俭用攒了大半年的积蓄,本来是打算用来攒着买房付首付的。 收到李女士的借钱请求后,他犹豫了很久,一边是朋友情面,毕竟认识这么久,看着对方急得团团转,实在不忍心直接拒绝。 另一边又担心钱借出去打了水漂,毕竟李女士当时的生意处境并不好,能不能按时还钱,谁心里都没底,万一她一直还不上,自己的买房计划也会被打乱。 张先生纠结了好几天,期间还私下打听了一下李女士的生意状况,得知她只是暂时周转不开,平时为人也还算讲信用,最终还是心软了,决定把钱借给她。 转钱的那天,两人约在一家咖啡馆见面,张先生把钱转给李女士后,还是忍不住多问了一句:“我知道你现在难处,这笔钱我可以借你,但你得说实话,什么时候能还?要是到了还款日期,你真的还不上,咋办?” 李女士当时正急着用钱,听到这话没有丝毫犹豫,看着张先生认真地说:“你放心,我肯定会按时还的,要是真的还不上,我就以身相许,做你女朋友,绝不会让你吃亏。” 这话听着像是一句玩笑,可当时两人都没有当儿戏,李女士当场拿出纸笔,手写了一张借条,明确写了借款金额5万元、还款日期,还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张先生也在借条上签了字,两人算是正式敲定了借钱的事,也默认了那个“以身相许”的约定。 拿到钱后,李女士赶紧结清了货款和房租,总算缓解了燃眉之急,她也一直努力打理生意,想着尽快攒钱还款,不辜负张先生的信任。 可生意的困境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解开的,加上后续又遇到了淡季,客流量减少,营业额大幅下滑,她东拼西凑,到了还款日期,还是没能凑够5万元。 还款期满那天,李女士主动找到了张先生,红着脸如实说明了自己的情况,问他能不能宽限一段时间,等自己生意好转了就立马还钱。 可张先生当时也有自己的计划,他急需这笔钱凑首付,没有同意宽限,两人僵持了半天,最后李女士想起当初的约定,主动提出兑现承诺,做张先生的女朋友,以此抵消这笔欠款,张先生犹豫了一下,最终同意了。 两人就这样确立了恋爱关系,一开始相处得还算融洽,张先生偶尔会去李女士的店里帮忙,李女士也会抽出时间陪张先生吃饭、逛街。 可相处的时间久了,矛盾渐渐冒了出来,李女士心思都在生意上,经常没时间陪张先生,两人常常因为琐事拌嘴。 加上张先生总觉得李女士是因为欠款才和自己在一起,心里一直有隔阂,对李女士也算不上真心,没过三个月,两人就因为一次激烈的争吵,彻底闹掰分手了。 分手还没几天,张先生就主动联系李女士,开口就索要那5万元欠款,说当初的“以身相许”只是一句玩笑话,不能当真,借贷关系是真实存在的,她必须按时还款。 李女士当场就怒了,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反驳道:“当初是你问我还不上咋办,我才说以身相许,我已经履约做了你三个月女朋友,你现在分手就翻脸要债,就是出尔反尔,这钱我不还了!” 两人各执一词,吵得不可开交,谁也不肯让步,最后张先生没办法,只能起诉到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5万元欠款。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后明确,李女士和张先生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受到法律保护,而“以身相许”的约定,违背了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则,属于无效约定,不能作为免除李女士还款义务的理由,判决李女士限期偿还张先生5万元欠款。 这场因借钱引发的闹剧,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朋友之间谈钱一定要分清界限,不要用感情当赌注,否则最后只会伤了情分,还可能惹上法律纠纷。 信源:中国法院网《“以身相许”抵欠款?法院:约定无效,欠款需归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