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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别用法律事实当遮羞布,没偷,为何要造假?(转) 公众的质疑真的无理吗?一句法律

再别用法律事实当遮羞布,没偷,为何要造假?(转)
公众的质疑真的无理吗?一句法律上采纳的是法律事实,就把所有质疑挡在门外。但在牵动无数家庭的二八事件中,公众想要的不仅仅是冰冷的判决书,而是一个能说服良心,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答案。
一,既然法律给了某人清白,为何不敢直面造假质疑?有人反问,没偷为什么要造假?紧接着用证据三性来切割。可问题来了,如果一切光明磊落,为何当年的出生证、缴费单、病历记录会出现那么多无法自圆的漏洞?92年的淮河医院,管理虽有时代局限,但也不至于儿戏。如果许某是合法出生,为何拿不出同期同院手续完备的出生证明。拿出的那份要么是过期8年的废证,要么是盖着其他医院妇产科的章,这不叫证据。拿不出一份毫无破绽的原始证据,反而处处是修补的痕迹,这时候还要求公众闭嘴,只信所谓的法律事实,是不是有点掩耳盗铃
二,法律事实不应成为掩盖客观真相的挡箭牌。法律人常说,法律事实不等于客观事实。这话没错,但不能成为懒政或推责的借口。在二八事件中,现有的证据链充满了断层,关键原始档案离奇丢失,血型遗传存在生物学悖论。多位知情证人的证词指向人为干预。面对这些,如果只是用一句无直接关联性或证据不足就草草结案,那还要侦查机关做什么?
三,必须动用公安侦查与联合调查组。还原真相不能只靠法庭上的唇枪舌剑,必须依靠强有力的侦查手段。法院的职责是基于现有证据进行裁判,他不具备侦查权,无法主动去调取消失的档案,鉴定笔迹的真伪。当证据本身涉嫌造假时,就需要公安机关介入进行刑事立案侦查,或者成立由纪检、检察、公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无论是呼格吉勒图案还是聂树斌案,真相的浮出水面,无一不是依靠重启侦查、异地办案或联合调查。二八事件涉及的不仅是民事责任,更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这早已超出了民事审判能覆盖的范畴。我们质疑的是,为何杜某能精准拿到别人的孩子。为何病历上会有涂抹、刮擦修改?这些不是瞪一眼那么简单。把这种针对性的质疑污名化为网络暴力,才是对理性的真正伤害。当民事审判遇到证据造假,是相信现有的法律事实,还是支持启动公安侦查来刺破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