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掌掴女士让一些人陷入错误的同情弱者、质疑职业人的怪圈儿。
保安的反击虽然有些过火,但他的初衷是好的,应该被肯定,其身份也应该得到尊重;
面对不遵规守则、违法乱纪的现象,就要有人管。
女士虽值得同情,但其过错是引起冲突的主因,不能原谅。
保安因为被女士踢了一脚回敬了一个耳光,结果遭到普遍谴责成了罪人;
假如反过来是女士搧了保安一个耳光,恐怕会一片叫好声……
这种片面同情弱者、不尊重事实的盲从心理,只能助长不正之风,很不公平。
首先被打女士犯了两个错误。
一是把车停在人行道上,影响孩子放学通行,妨碍交通秩序,造成安全隐患;
二是明明自己有错在先,不思改正,还动脚踢人引起事件升级,错上加错。
假如她能按规停车,又不用脚踢人,就不会被搧一耳光。
不管女士怎样被支持,都不可否定一个事实:脚踢人就是不对,跟打耳光的性质一样恶劣,无所谓踢的轻重、疼还是不疼。
其次,保安有一个地方做的对,两个地方应该批评。
一是做的对的地方就是,发现有人乱停车,能够挺身而出,大胆管理,反映出很强的职业意识和保安意识;
不管是不是学校的保安,看到不合理现象就要管,看出是一个负责任的保安。
这点必须表扬。
二是应该批评的两个地方:
一方面,据说在劝女士挪车的时候骂了人家,还推车门夹了人家的脚,如果属实的话,是不应该的;
另一方面,就是在女士踢了自己一脚以后,不该回敬对方一个耳光,而且打的有些重。
假若能够委曲求全不还手、甚至进一步忍受对方的脚踢拳打,就有可能成为一名人人皆夸的男子汉、万众点赞的好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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