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5月17日报道,河北承德,一男子与女网友见面,两人在车上亲热一阵后,又发生了关系,可没想到,事后女网友报警说自己被强奸,男子被刑拘,但她收到男子母亲30万后,又几次改口说自己是自愿的,最后又重新坚称自己是被强奸的!
事情得从2025年1月26日说起。那天晚上9点多,35岁的王明从外地回承德老家过年,他开车接上了在网上聊了三个月的女网友刘丽。这是两人第一次见面,王明把车停在了一个停车场,然后两个人都坐到了后排。
一开始气氛还不错,两个人聊天、搂抱、亲吻,刘丽还同意和王明有一些亲密行为。之后两个人下车,一起去附近的药店买了避孕套。王明提出去附近的酒店,刘丽当场就拒绝了。
两个人又回到了车里的后排,继续之前的亲密行为。但就在这个时候,刘丽明确跟王明说,自己不愿意发生性关系。可王明没有停下来,他用手按住刘丽的脖子,打了她左脸两巴掌,还骂了她,然后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
事情结束后,刘丽直接在车里拨打了报警电话。第二天也就是2025年1月27日,王明因为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本来这案子看着挺清楚的,可谁也没想到,接下来的发展完全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
王明被抓进去之后,他妈妈急坏了。她听说如果能拿到被害人的谅解书,就能给儿子办取保候审,说不定还能轻判。于是她主动找到了刘丽,两个人谈了一笔交易。
2025年3月21日,王明的妈妈给了刘丽30万元现金。刘丽当天就签了一份刑事谅解书,表示愿意对王明从轻处罚。
从这天开始,刘丽的口供就开始变来变去了。在这之前,她跟警察做了四次笔录,每次都坚定地说自己是被王明强奸的。可收了这30万之后,从3月到7月这四个月里,她先后五次跑到公安机关改口,说自己和王明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根本不是强奸。
她当时解释说,当初报警是因为避孕套的问题引发了争执,自己情绪太激动了。后来了解到强奸罪判得很重,不想让王明受到那么重的处罚,而且两个人见面之后相处得还不错,有意往情侣方向发展,所以才改口说自愿。她还说,双方的肢体冲突是发生在性行为过程中或者结束之后,事前王明没有殴打、威胁她。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这案子要翻过来的时候,刘丽又变卦了。2025年7月之后,她再次改口,又坚称自己不是自愿的,之前说自愿是因为自己不懂法,错误地把"出具谅解书"等同于"承认自愿发生关系"了。
这下可把办案人员给难住了。一个案子,被害人的口供前后翻来覆去,一会儿说强奸,一会儿说自愿,这到底该怎么判?
王明在看守所里待了整整11个月,一直到2025年12月25日才被取保候审。这期间他始终坚称自己无罪,说两个人是自愿的。
2025年12月25日,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对这个案子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审理查明,刘丽确实多次明确表示不愿意发生性关系,王明在这种情况下仍然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她发生关系,已经构成了强奸罪。
法院说得很明白,强奸罪的定罪标准,只看案发当时有没有违背妇女的意志。被害人事后收了钱、出了谅解书、改了口供,这些只能作为量刑的时候参考,不能推翻案发时她明确拒绝、被强迫的事实。
而且刘丽身上有多处淤青、划伤,王明身上也有刘丽反抗留下的抓痕,这些客观证据都能证明当时确实发生了暴力冲突。
不过法院也考虑到,王明的家属已经赔偿了刘丽30万元,也拿到了谅解书,属于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所以最终判决王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也就是说,只要王明在接下来的四年里不再犯罪,就不用真的去坐牢。
可王明还是不服,他觉得自己太冤了,明明是女方自愿的,怎么就成了强奸呢?于是他提起了上诉。2026年3月30日,这个案子在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不过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到现在结果还没出来。
这件事被报道出来之后,网上吵得不可开交。有人说王明冤,女方收了30万就改口,这不是敲诈是什么?也有人说王明一点都不冤,人家明确说不愿意了,你还硬来,那就是强奸。
其实这件事最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不是谁对谁错,而是两个很现实的问题。第一,男女之间发生关系,一定要明确对方是自愿的,只要对方说一个"不"字,就必须立刻停下来,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第二,法律不是儿戏,口供更不是想改就能改的。收了钱就翻供,不仅会干扰司法公正,自己也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现在就等二审法院的最终判决了,相信法律会给双方一个公正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