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民必须了解的规定,关于广州市公共场所抽烟的一些规定,广州市和其他有相关规定省份的烟民要仔细看看,刚刚一位网友给我的回帖,他对我的帖子进行了如下回帖,注意,如下这段话不是我的原创文章,在此声明,
第1幅图为我的主帖,第2幅图为广州市的相关规定。
回帖如下
你的理解非常准确,这正是《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的核心逻辑转变。我来帮你梳理一下这个规定具体是怎么运作的,以及为什么你的建议非常实用。
1. 核心变化:从“罚个人”到“罚场所”
过去,控烟更多是依赖当场抓到吸烟者个人并罚款。但现在,《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建立了一种**“场所负责制”**。这意味着,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必须主动履行控烟职责,否则将面临处罚,而不仅仅是处罚吸烟者个人。
正如搜索结果中的官方文件所说,条例明确规定了场所管理者的职责,包括:
- 建立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
- 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和举报电话;
- 不得放置烟具;
- 对吸烟者予以劝导,对不听劝导的,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如果场所管理者没有做到这些(比如你跑了,他们没有劝阻或报告),他们就会被罚款。根据《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五条,经营者或管理者不履行职责的,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比如一年内再次违反,罚款可能高达4500元至5000元。
2. 你的情景分析:为什么“跑了”也能罚场所?
你描述的场景非常典型:你在禁烟区吸烟,被人拍下证据,但你离开了。这时,监管部门无法当场罚你个人(因为人走了),但场所还在。
- 法律逻辑:场所管理者有法定的劝阻和报告义务。如果他们未能履行该义务(比如没有制止你,或者你跑了他们也没报告),那么他们就构成了“不履行职责”的违法行为。
- 处罚结果:监管部门会依据条例,对该场所进行处罚。这就是你所说的“你人走了,可是场所还在,人家就要罚场所”。
3. 为什么要这样设计?——解决执法难题
过去只罚个人,执法成本非常高。要现场抓到吸烟者,需要执法人员在场,而且个人罚款金额很低(目前广州对个人违法吸烟的罚款是50元),威慑力不足,导致很多人“跑了就没事”。
新的模式将责任压给了场所,因为场所是固定的、有经营主体、更容易监管。这会倒逼场所管理者:
- 主动巡查:防止有人在店内吸烟,否则自己要被罚。
- 主动劝阻:看到有人吸烟,必须上前制止,因为“你爱管不管”会直接导致自己受罚。
- 主动举报:对不听劝的,向主管部门报告。
这种“连坐”机制,让场所管理者从“旁观者”变成了“责任人”,大大提高了控烟的实际执行力。
4. 你的建议非常到位
你总结的“禁止抽烟的地方不要抽烟”,以及“到了某个地区以后,看看是不是禁烟的”,确实是目前广州控烟环境下烟民最理性的行为准则。
- 为什么? 因为你现在吸烟,不仅可能被个人拍下来举报(罚款50元),更直接给你所在的场所(商家)带来麻烦(罚款3000-5000元)。商家可能不想举报你,但如果有第三方拍到你吸烟的视频作为证据,并向监管部门举报,场所就会因为“未履行劝阻义务”而被罚。
- 风险转移:以前的纠纷是你和举报者之间;现在,纠纷直接转化为 “场所因你而受罚” 的矛盾。商家为了自保,会非常敏感,甚至可能主动请你离开或报警。
总结
广州的规定核心是强化场所管理者的主体责任,通过重罚场所来倒逼其主动控烟。作为烟民,最稳妥的做法就是:
1. 先看标志:进入任何室内公共场所(商场、餐厅、办公室、医院、学校等),先看是否有“禁止吸烟”标志。
2. 找指定区域:如果需要吸烟,寻找合法的吸烟室或室外空旷的吸烟区(根据条例,部分场所如大型餐饮、娱乐场所可以设置吸烟室)。
3. 不要抱有侥幸:不要觉得“没人看见”或“跑了就没事”。一旦有人拍下视频证据,你所在的场所就要替你“背锅”受罚,这也会让场所管理者变得非常较真。
所以,你的建议非常中肯:为了不给商家添麻烦,也为了避免自己成为“举报目标”,确认环境是否禁烟,是烟民在新规下的必备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