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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咋就成了赃款?2023年,浙江杭州一男子辛苦赚来的血汗钱,却被认定为赃款,强

工资咋就成了赃款?2023年,浙江杭州一男子辛苦赚来的血汗钱,却被认定为赃款,强制划走。警方称这钱要返还给受害人;老板称工资已经发放。男子欲哭无泪,只能找来调解员。
 
2023年11月29日,贵州凯里,杨剑锋接到妻子电话,声音里满是恐慌:“我的银行卡里2716元被人划走了!”杨剑锋第一反应是遇到了电信诈骗。
 
然而真相更加荒诞,千里之外,陕西警方正在侦办一起特大境外虚拟投资平台诈骗案,诈骗资金先转入一级卡,再转入杨剑锋老板的二级卡,老板将这笔混有赃款的钱通过银行代发系统发给员工,流入了杨剑锋的三级卡,最后被他汇给妻子的四级卡。
 
杨剑锋对这一切毫不知情,但这笔钱确系赃款,依法应予追缴,当晚,2716元被强制划走。
 
杨剑锋坐不住了,连夜跑回杭州找老板理论,老板态度生硬:“我已经给你发过工资了。你转到你老婆账户后发生了什么,那是你们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老板觉得自己也是毫不知情的受害人。
 
杨剑锋又联系陕西办案民警,对方解释:“我们只是追查资金流向,不是说他参与诈骗。如果参与了,早就抓了。”当调解员追问这笔工资算不算合法劳动报酬、无辜损失谁来承担时,民警建议:“如果能证明这是劳动报酬,就跟老板商量,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老板。”
 
杨剑锋绝望了,他是贵州籍外来务工人员,在杭州这家机械厂做了好几年,每月9000元到手后只留1000元生活费,其余全汇给妻子抚养三个孩子,起诉老板?他连律师都请不起。
 
调解现场,杨剑锋试图寻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如果员工对老板用赃款发工资不知情,属于善意取得,不予追缴。
 
法律虽有善意条款,执行时却鲜有能幸免的案例,警方按照“违法所得应当追缴”执行,赃款流入就冻结划扣,损失的承担交由另一套民事诉讼程序。
 
调解员无法给出实质性帮助,劝双方进一步沟通,老板避而不见,杨剑锋只好无奈离开。厂里人都知道他吃了亏,但都表示无能为力,保安老王劝他:“认栽吧。谁的钱从你账户上过,你就有责任。把银行卡注销了,换一家公司。”
 
杨剑锋的故事不是孤例,这些年电信诈骗手法层出不穷,赃款混入工资、奖金导致账户被冻结划扣时有发生,对习惯将月薪全部汇回家抚养孩子的打工者来说,他们最怕的不是工资少,而是突然发现——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成了别人案卷上一行被追缴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