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近思录》之4.27
人多思虑,不能自宁,只是做他心主不定。要作得心主定,惟是止于事,“为人君止于仁”之类。如舜之诛四凶,四凶已作恶,舜从而诛之,舜何与焉?人不止于事,只是揽他事,不能使物各付物。物各付物,则是役物;为物所役,则是役于物。有物必有则,须是止于事。
解读
伊川先生程颐说:人的思虑多,不能自己安宁,只是他的主心不定。欲要能够心主而定,只须知止于事的本身上面,也就是“为人君,止于仁”之类。如舜诛杀四凶,四凶既然作恶,舜从理而诛杀,于舜又有什么关系?人不知道止于事的本身道理上面,只是延揽一些无关的其他的事,不能使物各归各物的本身。物各归各物,就是去役使物;若被物役使,就是自己役于物。有物必有物的道理,必须止于事的本身道理上面。
知止不殆。知止是种真功夫,是长期修养的结果。知止,就是顺其自然,不由于名利而分心,也就是文中役物而不役于物。
特作
小诗·读《近思录》之4.27
四凶作恶事当诛,
一念存心舜自如。
役物唯无役于物,
有则知止不含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