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婉汝、谢政达被提名监委 国民党声明:未推荐
针对党员廖婉汝、谢政达被提名为“监察委员”,国民党今晚(11日)表示,“此次提名作业并未透过政党协商,谢政达、廖婉汝也非国民党推荐人选,特此声明。”
这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国民党不背书,非政党行为,仅是个人行为。
那么,国民党“知不知情”?
国民党发言人江怡臻上午的口径是,“党中央之前已知”。
“已知”代表什么?默认两人的“个人行为”?还是说,表达了不同意见,但两人未采纳?
按照国民党规定,党员未经“书面同意”,接受政务任命,得处以停止党权以上处分。
按照国民党今晚特意发的声明,显然两人违反了党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