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女子和男友在酒店一人睡一张床,不料,睡到半夜,女子突然被男友大声叫醒,她睁眼一看,自己身旁躺着个陌生男人,女子吓到了,赶紧报警、找前台,陌生男人被喊醒后,才知道自己因为喝醉酒走错房间了,他的房间其实在对面,男子赶紧赔礼道歉并给予补偿。可事后,女子和男友越想越气,觉得酒店疏忽管理,才让陌生男子有机会进去。可酒店却不认账,说责任在于女子没锁门。双方争执不下,女子报警又在平台投诉,结局令人唏嘘。
6月8号深夜,一女子和男友抵达乌鲁木齐,住进了某酒店天山国际广场店,开的是一间606号双床房,两个人打算休息一晚,第二天一早七点就要赶飞机离开。俩人分头躺在两张床上睡觉,折腾一天都很累,没多久就渐渐睡着了。
凌晨三点半左右,女生睡得迷迷糊糊,突然被身旁的男朋友使劲叫醒。
睡眼惺忪睁开眼的那一刻,女生瞬间浑身发麻、吓得一身冷汗:自己旁边的被窝里,居然躺着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男人!
而自己男朋友好好躺在另外一张床上,根本不是睡过来了。突如其来的陌生人近在咫尺,恐惧一下子攥住了两个人,不敢再多耽搁,立刻一边报警,一边拨通了酒店前台的电话。
等到人冷静下来沟通清楚才搞明白,闯进来的这名男子就住在房间对面的605客房,当晚喝得酩酊大醉,意识模糊之下乱推房门,没刷房卡就直接推开了606的房门,迷迷糊糊就躺到了女生的床上。
这名男子清醒过来之后,态度很诚恳,再三道歉,也没有任何恶意。
这对情侣第二天一早就要赶航班,没时间继续拉扯纠缠,商量之后,决定不和这名醉酒男子继续计较,私下把这件事了结了,男子也主动给女生做出了经济补偿,具体赔偿金额没有对外公开。
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能告一段落,可让情侣俩特别寒心的是酒店从头到尾的态度。
女生心里满是质疑:这个陌生男子没有经过前台登记,就能随便摸到客房楼层,轻轻松松推开房门进到卧室里,酒店的安保人员全程毫无察觉,跟消失了一样。
客房的房门本该是保护住客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结果形同虚设,随便一推就能打开,住宿安全感彻底没了。
事后情侣找酒店讨要说法,可酒店既没有一句正式道歉,也没有给出任何补偿方案,一副完全不在乎的样子,甚至放话不怕客人投诉。
无奈之下,他们先是在订房平台发起投诉,平台那边却说联系不上涉事人员,投诉流程直接不了了之。
之后他们又拨打12345热线投诉酒店,工作人员居然劝说他们主动撤诉,接连碰壁,让出门游玩的游客满心委屈。
女生越想越后怕,不停感慨,如果当时男朋友没有及时醒过来,后果根本不敢想象。
气愤之下,女生把整件事完整发到了网络上,很快引来大量网友关注讨论。
记者看到爆料内容后,在11号尝试联系发帖女生核实更多细节,始终没能得到回复,当天上午,女生发布的爆料帖子就已经无法查看了。
酒店方面随后也出面回应了整件事,他们调取监控核对后表示,确实是客人自己睡前没有把房门锁死,也没有扣上房门内侧的防盗链,醉酒房客才能够直接推门走进房间。
同时酒店重申,闯入房间的客人也是本店登记入住的住客,只是醉酒之后行为失控误入他人客房。
警方当时已经到场完整处理过这场纠纷,醉酒男子也单独给女生做了赔偿。
整件事到此完整落幕。醉酒客人这边已经单独赔付了结纠纷,但酒店始终没有给出歉意和补偿,双方矛盾并没有化解。
这件事也给所有出门在外住酒店的人提了醒,哪怕再疲惫,入住之后一定要反锁房门、扣紧防盗链,多一道防护,就多一层安心。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酒店有没有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本案里醉酒男子是直接侵权人,也已经单独赔钱道歉,但酒店客房门一推就开、安保巡查缺位,没能守住住客人身安全底线,明显没尽到法定安全保障义务。
不能只拿客人没扣防盗链全部甩锅,情侣受惊产生心理恐惧,酒店理应承担对应补充责任,不能拒不道歉和处理。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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