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细思极恐!6月11日报道,一名外籍男子居然在中国开了三家空壳公司,专门干着组织外

细思极恐!6月11日报道,一名外籍男子居然在中国开了三家空壳公司,专门干着组织外籍人员非法入境的勾当。他在境外物色想偷渡来中国的外国人,收了钱之后,就用空壳公司跟这些人签虚假劳动合同,帮他们骗取正规的工作签证和一年居留许可,如今判决下了。[太阳]

2024年,上海一名外籍男子尤某斯,被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罚金两万元,并附加驱逐出境。

很多人一看到“偷越国境”这几个字,脑子里冒出来的画面,往往都是翻墙、钻网、走小路、半夜摸黑过关。可这起案子最让人后背发凉的地方,恰恰不是“硬闯”,而是“伪装”。

它不是靠蛮干,而是把整套正规手续当成了掩护,把明面上的合法文件,做成了暗地里的非法通道。

表面看,是工作签证,是劳动合同,是正常入境;扒开一层看,根子上却是拿虚假事由骗证,拿假工作换真身份,最后把本不该进来、也不该长期停留的人,包装成了“合法务工人员”。

根据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开的案情,2022年至2023年间,外籍被告人尤某斯伙同他人,在境外专门寻找有意来中国的外籍人员,先谈价格、先收钱,然后动用自己提前在境内注册好的三家空壳公司,伪造劳动关系材料,替外籍人员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目前公开案情里,能够明确对应到的就有3名外籍人员,分别以虚假的用工关系材料走完前置申请。

后面的操作,更像是一条设计好的“流水线”。这些外籍人员拿着办下来的工作许可通知,再去我国驻外使领馆申请Z字工作签证。

入境之后,尤某斯还陪着他们继续跑后续手续,去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最后让他们拿到了大约一年的境内居留资格。问题在于,这些所谓的“用工单位”,法院查明都是没有正常业务、零税务申报的空壳公司,而这些外籍人员也根本没有在这些公司真实上班。

说白了,合同是假的,岗位是假的,工作也是假的,只有骗下来的证件是真的。

这事为什么严重?因为外国人在中国工作,不是随便找个公司盖个章就行。公开的官方规定写得很清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依法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申请Z字签证,也必须提交工作许可等证明材料;而且持Z字签证入境后,还得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换句话说,这套制度本来就是一环扣一环的,前提是真实用工、真实岗位、真实材料。

也正因为这样,这起案子才不是简单的“材料造假”那么轻。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意见明确提到,组织他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掩盖非法出入境目的,骗取核准出入境的,应当认定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人民法院案例库在这起案子的裁判理由里也讲得很明白:哪怕形式上拿到的是看起来正规的证件,只要这些证件是靠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骗来的,本质上仍然属于“偷越国(边)境”。

这句话很关键,它等于把很多人对“偷渡”的老印象一下掰正了。不是只有翻山越岭才算,骗证入境、假证真用,同样碰的是刑法红线。

再往深里说,这起案子伤害的,不只是出入境秩序。正常企业如果依法用工,要走审查、提交真实材料、承担责任;而空壳公司却靠零申报、假合同去抢通道,这对守规矩的市场主体本身就是一种破坏。

官方工作许可服务指南同样强调,用人单位必须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申请材料要真实、齐全、符合要求,材料虚假则不予批准。

也就是说,制度本来不是没门槛,而是有人故意钻空子、做假口子。

所以这件事真正让人细思极恐的,不是“有人想来中国”,而是“有人把国家的正规审批程序,当成了自己牟利的工具”。

他不是偷偷摸摸把人往里带,而是先把公司壳子搭好,再把合同故事编圆,再把证件链条跑通,最后让非法入境和非法滞留披上一层合法外衣。

要不是办案机关顺藤摸瓜,把空壳公司、零税务申报、虚假劳动关系这些关键点全都挖出来,很多人第一眼根本看不出问题在哪。

这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别以为盖了章、拿了证、走了窗口,就一定代表合法。

法律看问题,最终看的是实质,不是表面。最高法等部门已经明确,利用虚假事由骗取出入境许可,本质上仍然是偷越国(边)境。

尤某斯案被公开放进人民法院案例库,意义恐怕也正在这里——它不仅是一起个案判决,更是在给同类行为立规矩、划红线。

说到底,一个国家欢迎的是依法、真实、透明的人员往来,而不是把假合同当跳板、把假工作当门票、把假材料当通行证。

尤某斯最终被判七年六个月、罚款两万元并驱逐出境,传递出的信号已经很清楚:只要敢把出入境秩序当生意做,把国家管理程序当漏洞钻,哪怕包装得再“正规”,最后也一样会被撕开外皮,按犯罪处理。这个结果,不冤,也一点都不意外。

评论列表

龙在江湖
龙在江湖 1
2026-06-13 07:16
[点赞][点赞][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