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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名12岁脑瘫女孩从6楼家中跳楼身亡。事后母亲发现,女儿在事发前2-3个月

内蒙古一名12岁脑瘫女孩从6楼家中跳楼身亡。事后母亲发现,女儿在事发前2-3个月曾给学校心理老师写过两封信,信中称同学骂她“瘸子”,并表露“觉得自己是累赘、不想活了”的轻生念头,但老师未将情况告知家长。母亲认为学校未尽责,同时指控4名同学存在欺凌行为,遂将学校、4名同学及其家长告上法庭。一审判决学校承担20%责任,母亲自行承担80%,4名同学因欺凌证据不足不承担责任。双方均不服,已提起上诉。
 
天刚蒙蒙亮,凌晨四点钟的内蒙古,空气里还带着塞外特有的凉意。就在这个本该全家熟睡的时间,一扇大开着的六楼窗户前,一位母亲的世界在刹那间彻底坍塌了。
 
当这位母亲发了疯一样顺着楼梯冲到楼下时,她年仅十二岁的女儿梁艾正静静地躺在冰冷坚硬的地面上,小小的身体早已经没有了温度。

全家人在极度悲痛中找到了孩子留下的一封遗书,上面用铅笔歪歪扭扭地写着几行字:“对不起爸爸妈妈,我身体不好,学习也不好,学校里的同学总是换着法子骂我,我觉得活着真的太没意思了……”
 
事情过去几个月后,当地法院的电子大屏幕上跳出了关于这起悲剧的最终民事判决数字:学校承担20%的次要责任,而这位痛失爱女的母亲,则被判定需要承担80%的主要责任。
 
可是,直到母亲忍着眼泪在家里整理女儿遗物的那天,一个藏在课本夹层里的秘密才彻底曝光,原来,女儿在出事前几个月,曾经分两次给学校的专职心理老师写过两封亲笔信。

这两封信是在不同的日子里偷偷塞进老师办公室的,信纸上清清楚楚、一笔一划地写着:“老师,同学天天在背后骂我是个瘸子”“我真的好想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你能不能告诉我,是不是人死了之后,身上就不会再疼了”。
 
当时的心理老师在收到这两封信后,既没有对孩子进行深入的心理疏导,也没有在第一时间给孩子的家里打个电话,而是将梁艾两封绝望的信锁进抽屉,此后无人向家长透露。

小的时候梁艾因难产导致脑瘫、二级肢体残疾,三岁前忍受剧痛康复,才学会走路。父母为让她上普通学校拼命求人,父亲每天换下工装接送,怕她受歧视。

但是没想到在学校里,同学辱骂、模仿她走路,老师也以“照顾”为名让她单独站在走廊,不参加消防演练。
 
那些日子里,梁艾把所有的痛苦都写进了日记本,在出事前一天的日记页里,整张纸上用黑色签字笔狠狠地写着一句话:“我恨他们,我恨这里的每一个人。”
 
就是在这样一种让人窒息的校园环境下,梁艾用颤抖的手写下了那两封求救信,一个才十二岁、本身就因为脑瘫而自卑的残疾女孩,已经把自己的求救信号发射到了最高点。

可面对家长的质问,学校在法庭上却百般辩解,说后来看到梁艾在走廊上跟人说过话,还以为“她当时的心情和情绪已经好转了”。

而那位收了信的心理老师更是委屈地辩称,自己之所以没有告诉家长,是为了“保护青春期孩子的个人隐私”。
 
可是,相关的教育政策在管理条文里明明用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学校心理老师在日常工作中,一旦发现学生有自残、自杀等极端心理倾向的,必须越过所有常规流程,立即、无条件地通知其法定监护人。

可悲的是,在现实的执行中,这个唯一的警报信号就这么被塞进了一个冰冷的抽屉。直到女儿从六楼的窗户一跃而下、彻底没命了,这位母亲才通过遗物知道了这一切的真相。
 
悲愤交加的母亲当即做出了决定,她一纸诉状把学校以及在学校里带头欺负、辱骂女儿的四个同班同学,全部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辩论的关键时刻,这位母亲当众气得浑身发抖,她用力地拍着原告席的桌子,隔着大厅冲着学校的法人代表歇斯底里地哭喊着:

“我的女儿在信里都明明白白写着‘不想活了’!你作为一个教书育人的老师,凭什么把信藏起来瞒着我?!你凭什么不告诉我?!”
 
法院在经过闭门审理后最终认定:由于孩子是在凌晨四点钟、在自己家里坠楼身亡的,当时身为法定监护人的母亲在家里睡觉,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属于“未尽到全天候的安全监护职责”,因此判定母亲承担80%的主要责任。

学校方面因为在收到求救信后未能及时履行通报义务,存在管理上的行政失职,承担20%的次要责任。

而至于那四个经常在学校里对梁艾进行言语侮辱、肢体模仿的同班同学,法院则认为“证据不足”,无法判定他们需要对这场死亡承担法律上的直接侵权责任。
 
就这样,这位可怜的母亲在女儿死后,瞬间陷入了双重难以挣脱的绝境:一边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这辈子都缓不过来的丧女之痛。

而另一边,法庭的判决书又在社会层面上,给她硬生生贴上了一个“失职母亲”的标签,巨大的委屈和不公让她擦干了眼泪,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三天,她就向更高一级的法院提起了上诉。

至于结果是什么,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