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河南开封,老人生病叫了救护车,物业却恶意关停电梯,让抬着走楼梯下12楼!业主怒斥物业太缺德,老人急救不给开电梯,和见死不救有什么区别!物业:“住户不交物业费,没法提供服务,问心无愧!”网友吵翻了!
开封一家小区,12楼的一位老人病况紧急,家属冲到物业面前求他们开电梯,哪怕就开一会儿,让救护人员能上楼,这个要求被当场拒绝,家属只能报警,消防指战员和民警用担架把老人从12楼一层一层抬了下去。
事情要从6月1号开始说起,早上7点整个小区6部电梯同时停摆,住户们一开始以为临时检修,等到晚上下班回家,电梯还是纹丝不动,时间一天一天过去,第2天,第3天,一直到第5天,电梯依然停运,业主们终于弄清楚了原因:物业在用电梯逼他们交费。
物业给出的说法是电梯需要年检,业主不配合交钱,就没办法年检,所以他们关停了电梯,这个逻辑听上去好像有那么一点道理,直到6月6号那个早晨,12楼老人的家属发现,道理在生命面前什么都不是。
物业工作人员面对镜头没有退缩,他们说物业不是万能的,有些东西处理不了,还说自己问心无愧“问心无愧”这四个字,从一个关停整栋楼电梯的人嘴里说出来,分量不是一般的重,老人被抬下楼之后,事情闹大了,社区终于出面调解。
目前两边正在做工作,电梯也在抓紧维修,等市监部门检查合格之后才能重新开,这事在网上炸开了锅,评论区吵成了两派,一边说物业就是土匪,应该直接赶出去,另一边说你不交钱凭什么要求服务,我站物业。
法律明确指出,电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财产,物业只是受托管理的管家,管家没有权力把主人的家当锁起来,《民法典》第944条更是直接划了红线:物业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电梯在法理上跟水电一样,是基本生活设施,不是可以用开关来讨价还价的筹码,物业真正能走的合法路径,是向法院起诉欠费业主,或者申请仲裁,而不是搞全楼连坐,6部电梯一停,欠费的、没欠费的,全部困在家里,按时交费的业主等于被物业当成了人质。
保障电梯安全运行本来就是物业的法定义务,年检维保需要钱,这钱应该从物业费或公共收益里出,拿年检当停梯的借口,把因果倒置了,其实类似的事情在其他城市也上演过。
广东一位业主因为漏水问题拒交物业费,物业断了他家的水,法院判下来认定停水行为违法,物业还要赔偿业主损失,四川某小区物业在夏天停掉公共区域供电,导致一位老人中暑送医,事后监管部门直接对物业公司开出罚单,理由是擅自中断公共服务。
这些判决传递出来的信号是:物业再有委屈,也不能用违法手段催费,欠费是合同纠纷,停梯是侵权违法,两条线不能搅在一起,很多物业喜欢说收不上钱我们也很困难,这话不假,但困难不能成为突破法律底线的通行证。
开封这个小区,物业心里也许真的觉得自己在维护秩序,欠费的人那么多,不使点狠招谁理你,可是这套逻辑一旦被6月6号那天的担架撞碎,就再也回不去了。
老人如果当时因为延误治疗出了事,物业工作人员可能面临的不只是舆论谴责,而是过失致人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刑事追责,那句“问心无愧”在法庭上说,恐怕对方律师第一个反对,对业主而言,这个案例也敲响了一记警钟。
拒交物业费确实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路径,你可以对服务质量拍桌子,可以联合其他业主向监管部门投诉,可以成立业委会推动更换物业,唯独不能把自己拖入违约的被动位置,物业烂,你欠费,双方都有把柄,最后谁先出格谁先输。
那6部电梯迟早会重新运转,但担架经过的12层楼道,留下了一个所有小区都绕不开的拷问:当收费和服务僵成了死局,到底该先解开哪一头,开封这个案例给出的答案是,不管账怎么算,命比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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