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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不痛吗?”青海,一女子泡汤泉时,看到一个2岁孩子一头栽进池子里,她赶紧入水
“良心不痛吗?”青海,一女子泡汤泉时,看到一个2岁孩子一头栽进池子里,她赶紧入水把孩子捞了出来,却发现自己手机进水报废。谁知,当被救孩子父母得知此事后,他们让女子找汤泉馆索赔,汤泉馆却认为这是因为女子救那孩子所致,应该找孩子父母索赔,双方互相推诿,谁都不赔。当天汤泉馆里人很多,热气氤氲,孩子们在水边嬉闹,大人们则三三两两坐在椅子上聊天休息。何女士也和朋友一起来泡汤泉,她坐在池边刷手机,整个人都很放松。就在这时,旁边突然传来一阵尖锐的孩子哭喊声。那声音很急,还夹杂着扑腾水花的动静。何女士猛地回头,只见一个两岁左右的小男孩,身体整个栽进了池子里,小手胡乱挥舞,脑袋时沉时浮。周围人一下愣住了,有人惊呼“谁家孩子掉水里了”,却没人第一时间下水。眼看孩子越来越往深处滑,何女士几乎没有犹豫,连鞋都来不及脱,直接冲进温泉池。孩子被抱上岸后,已经呛得满脸通红,不停咳嗽大哭。何女士一边轻拍孩子后背,一边安抚:“没事了,没事了。”这时,孩子父母才慌忙跑过来,把孩子接过去,周围游客也纷纷围上前。有人后怕地说:“再晚几秒就危险了。”直到确认孩子没事后,何女士才发现,自己一直攥在手里的新手机已经彻底泡水。她试着按了按电源键,屏幕一片漆黑,没有任何反应。起初她还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晾干还能用。可第二天,她把手机送到维修店检测后,维修师傅拆开一看就直摇头。“进水太严重了,主板都烧蚀了,没修的必要。”一句话,让何女士心里一沉。据了解,这部手机是她刚买不久的新机,价格不低。虽然她从头到尾都没后悔救孩子,但面对突然多出来的一笔损失,她还是觉得有些委屈。“我不是想靠救人讹谁的钱,但总不能让我一个人承担吧。”随后,何女士联系了孩子家长,希望双方能协商一下手机赔偿的问题。可没想到,对方却把责任推给了汤泉馆。孩子家长认为,孩子是在汤泉馆里落水的,作为经营场所,馆方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应由汤泉馆承担赔偿。而汤泉馆方面态度也很明确。工作人员表示,孩子落水的根本原因,是家长没有看护好孩子。何女士手机报废,是她救人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因此应该由孩子家长负责,而不是由商家承担。就这样,双方互相推诿,谁也不愿先赔。事情曝光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很多网友最气愤的,不是手机赔偿金额,而是何女士拼命救人后,得到的却是一场“踢皮球”。有人说:“一个救命恩人,最后成了最吃亏的人。”还有网友愤怒表示:“如果连见义勇为都要自己承担损失,以后谁还敢冲上去救人?”也有人把矛头指向孩子家长。“一个两岁的孩子,居然没人看着,这才是最离谱的。”“孩子掉进水里,大人竟然第一时间不出现,真出了事后悔都来不及。”与此同时,也有不少网友认为,汤泉馆同样难辞其咎。毕竟是公共洗浴场所,池边湿滑,本就属于容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如果现场缺少安全提醒、工作人员巡视不到位,也存在一定管理责任。更有人提到,《民法典》中其实早有相关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换句话说,无论最终责任如何划分,至少不该让救人的何女士独自寒心。
福建厦门,男子对一名已婚少妇一见钟情,竟然找到对方丈夫,开门见山说:"我喜欢你老
福建厦门,男子对一名已婚少妇一见钟情,竟然找到对方丈夫,开门见山说:"我喜欢你老婆,给你100万,把她让给我。"更离谱的是,女子丈夫不但没有拒绝,反而担心对方反悔,主动报案让民警做个见证!民警听后当场教他们做人!这事儿不是段子,是东南卫视《您好,110》记录的真实案件,发生在2023年10月厦门灌口派出所辖区。一名自称海归的王某在街上偶遇已婚女子婷婷,当场一见钟情,直接找到她丈夫阿斌,开口就报100万,分三年付清,条件只有一个——你离婚,把她让给我。正常人听到这话要么当场翻脸要么直接挂电话。阿斌没有。他心动了。他担心的不是老婆被人抢走,而是对方是不是骗子,万一答应了拿不到钱怎么办。纠结了几天之后他主动拨打110,要求民警到场做个见证,把这场交易坐实。民警到现场看到的那一幕,估计他们自己都愣了。茶馆里三个人围坐着,王某势在必得,婷婷在旁边淡定"凹造型",没有丝毫难堪,阿斌则像个谈生意的老手,忙着在价格上反复计较。从100万分期谈到一次性20万,最后敲定方案:先付5万定金,两人分居,等剩下15万到账立刻办离婚手续。全场没有半句对婚姻的留恋,没有一点对尊严的维护。网友总结得够损——"一脸懵的民警,一直凹造型的老婆,掉进钱眼的老公,想白嫖的大哥"。民警当场就制止了。这不是什么私人协议,这是赤裸裸的买卖婚姻。民法典第1042条白纸黑字: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以索取财物为目的包办、买卖婚姻,情节较轻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拘留加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阿斌以为自己在止损,实际上他差点把自己送进拘留所。三个人被带回派出所接受教育,这场荒唐的"交易"才被迫终止。但有些东西已经碎了一地。阿斌事后说了句大实话:如果不同意,她大概率会偷偷跟别人走,到时候人财两空,拿20万至少还能拿到钱。这才是这个故事最扎心的内核——他心里清楚,妻子根本不抗拒这件事。一个全程默认、毫无羞耻之心的妻子,一个把婚姻当资产止损的丈夫,一个拿钱砸别人家庭的外来者,三个人都没有觉得自己有问题。买卖婚姻当然违法,但比违法更可怕的是三个人都觉得这只是一笔生意。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良心不会痛吗?青海一女子泡汤泉,奋力捞起一头栽进水池的2岁娃,自己的手机却因此泡
良心不会痛吗?青海一女子泡汤泉,奋力捞起一头栽进水池的2岁娃,自己的手机却因此泡水报废。让人心寒的是,孩子父母得知后,竟让她去找店家索赔,店家又推说该找家长。双方互相踢皮球,推来推去谁都不肯掏钱。好心救人却换来这般对待!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事情发生在2026年5月1日青海省格尔木市的一家汤泉馆里,监控记录了一个两岁幼童脱离监护人视线在池边走动,随后被绊倒直接栽进水里乱扑腾。当时正在旁边休息的何女士发现险情后根本没顾上掏出随身携带的新款智能手机,连鞋都没脱直接跃入水中去救人,整个托举上岸的过程不到10秒钟。孩子被救上来后何女士迅速在岸边帮着清理口鼻里的水,因为这宝贵的十几秒救援时间这个幼童最终确认没有任何大碍,甚至连医院都不需要去。等确认人没事了何女士才发现自己口袋里的手机已经被水彻底泡透,后来拿到专业的维修店去检测才发现主板等核心部件已经遭遇了严重的水液腐蚀。维修师傅明确表示这台官方折算原价约5800元的新款手机已经完全没有任何修复价值,这就意味着这笔不小的财产损失只能按彻底报废来处理。从5月1日事发一直到5月中旬这段时间里,何女士多次找到幼童的家长和汤泉馆负责人沟通,她希望这笔因救人造成的财产损失能由大家按比例共同分担。可幼童家长为了免责直接把矛头对准了场馆方,他们咬定是汤泉馆防滑措施缺乏以及防护设施不到位,并强调现场救生员配备不足才是导致事故的诱因。家长坚称场馆方存在重大安全漏洞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他们觉得既然是在营业场所发生的事情就该要求汤泉馆全额承担何女士的这笔手机物损赔偿。汤泉馆负责人那边也是一套非常强硬的抗辩逻辑,他们直接拿出监控录像指出幼童当时完全是独自在危险区域活动,反驳说监护人没尽到看管义务才是起因。场馆方强调法定监护人看护出现实质性缺位就该由家长自己买单,他们坚决拒绝对施救者的这部分财产损失进行代偿,双方为了免责拉扯了半个多月。何女士夹在中间不仅面临索赔无门的僵局,在这大半个月里甚至连一句真诚的致谢都没有从受益人家属那里收到,最后这事直接演变为了网络公共议题。这件事放到法律框架下其实有非常明确的责任界定标准,我们可以直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来厘清这三方的主体关系。这条法律明文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应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受益人也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就是用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条款。在这起事件里幼童家长无疑是直接侵权人,他们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安全看护出现了极其严重的实质性缺位,理所应当具备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基础。同时我们还要结合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的标准来考量汤泉馆的补充责任,这需要核查他们在现场巡视以及危险区域警示等方面的合规性。如果场馆方在儿童防护硬件方面确实没有做到位,那判定其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也是有充分法律支撑的,无论如何都不该让施救者独自咽下这笔苦果。很多网友看到监控后都感到后怕,因为当时这名两岁幼童完全被水流淹没,要是何女士哪怕多犹豫几秒去掏口袋里的手机,这条鲜活的小生命可能就没了。大家气愤的根本不是这台机器到底值多少钱,而是这种让好人流汗又流泪的推诿态度,要是以后碰到类似的事情谁还敢毫无保留地跳下去救人。信息来源:青海一2岁幼童洗浴中心不慎落水,女子看到后迅速救援,手机进水报废;商家和家长互相推诿,没人赔偿损失——杭州日报
河北,一买家下单了2.36万的光伏水槽,谁料才签收2天,买家就申请了“仅退款”,
河北,一买家下单了2.36万的光伏水槽,谁料才签收2天,买家就申请了“仅退款”,还被平台直接通过了,货款卖家一毛钱没收到,还白白损失了货,卖家多次联系买家,对方理都不理她,她只好找平台协调,结果等了20天还没个结果,商家没辙了,坐了18小时硬座远赴千里之外的上海追讨,结果到了之后才得知买家是中间商,货物已被转售第三方并安装使用了!杨女士做光伏建材生意多年,上个月,店里收到一个大订单。当时有个买家在她店里拍了一套光伏水槽加上配套的零件,总价2万3千6。杨女士挺开心的。虽说这笔单的利润也就5、600块钱,比普通订单多不了多少,但毕竟是个大单子,她还特意叮嘱仓库打包的时候检查仔细,别出什么岔子。货物发出去之后很快就显示签收了,杨女士本来等着系统自动确认收货就能回款。哪想到,买家签收才过了2天,她就收到了平台的通知,说那个买家申请了“仅退款”,而且平台已经直接通过了申请,2万多的货款转眼就直接退回到了买家手里。杨女士当时脑子就懵了,货对方都收了,怎么能不退货,平台就直接把钱退回去?她赶紧联系平台申诉,把发货记录、物流签收凭证还有聊天记录全都传了上去。平台那边也说会帮忙协调催款,杨女士就抱着希望等了20天,结果那边的买家从头到尾联系不上,电话不接、消息不回,摆明了就是想赖掉这笔钱和货。算来算去,这笔货的成本就有2万多,要是真要不回来,她得白干多少才能补上这个窟窿?杨女士一气之下买了张去上海的火车票,坐了18个多小时的硬座,横跨一千一百多公里跑到了买家留的地址,打算当面把这事说清楚。到了地方她才知道,买她东西的这个人就是个中间商,货早就被他卖给了第三方的公司,人家公司已经把所有水槽和配件都装到项目上用了,根本不可能再退回来。杨女士都要气哭了,她跟那个中间商说得很明白,自己跑这一趟的车费、住宿费她都可以自己承担,一分钱都不要他出。但是,2万多的货款必须一分不少地还给她,那都是她进货的成本,本来这笔单就只挣几百块的辛苦钱,没道理还要她倒贴本钱。要是对方还是赖着不给,她就直接去法院起诉,哪怕花再多时间精力,也得把这个理讨回来。目前,当地警方已经接到了杨女士的报案,正在介入调查这件事,杨女士也暂时留在上海等着处理结果。希望杨女士能早点把自己的血汗钱要回来。《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既然买家跟卖家存在买卖合同关系,那货到了你就该给钱,你不给钱或者耍赖不认账,那你就得承担后果:要么把钱补上,要么把货退回来,要么赔钱。像杨女士这个案子,买家收了2万3的货,反手申请仅退款还成功了,这就是典型的不履行付款义务。按这条法律,杨女士完全可以要求对方继续付款、退回货物或者赔偿全部货款损失。施先生那个雨伞案也一样,买家用完伞恶意退货,属于故意不按约定履行义务,商家有权依法追回损失,平台也不能稀里糊涂就把钱退给白嫖的人。对此,你怎么看?关注@运良说法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好好泡个温泉,却遇上一件让人心寒的憋屈事!青海一女子见2岁娃娃栽进水池,顾不上多
好好泡个温泉,却遇上一件让人心寒的憋屈事!青海一女子见2岁娃娃栽进水池,顾不上多想,扑进水里就把孩子捞起。娃的命是救回来了,可她的手机却泡成了废铁。更气人的还在后头:孩子父母连句谢谢都没说,反倒让她去找温泉馆赔钱。温泉馆也不愿担责,顺手把责任推回给家长。两边就这样互相踢皮球,好心救了人,报废的手机却成了没人管的烂摊子。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2026年5月劳动节假期,青海格尔木市一家汤泉休闲场馆发生险情,一名两岁幼童在脱离监护人看管的状态下,失足跌入水池。旁边一名女性游客没顾上掏出随身的智能手机,直接和衣下水实施托举施救,最终孩子安全上岸且无实质性损伤。救人过程很顺利,但施救女子的手机却因完全浸水报废,事后送到当地维修店检测,确认主板与电池发生不可逆短路烧毁。维修店师傅明确表示手机已彻底报废,几千元的重置购买成本现在只能由机主自己掏腰包。既然是为救孩子受损,女子自然去和幼童父母协商补偿,没想到对方态度十分冷漠,直接把事故根源推给温泉场馆,咬定是水池边防护措施不到位惹的祸。家长觉得警示缺失才是导致落水的原因,所以认定商家才是单一责任方,坚决拒绝支付这数千元的财物损失补偿。面对家长甩过来的责任,场馆负责人立刻进行了切割,他们指着墙上公示的安全警示牌,强调自己早已尽到提醒义务。商家更是拿女子下水是个人自愿行为作为抗辩理由,断然拒绝承认企业端在这种突发状况里存在任何连带赔偿责任。事情发生后的大半个月里,施救者一直在向这两方交叉追责,结果遇到的全是互相扯皮,几千元的硬件损耗现阶段全由她自己承担。在这个责任划分的死胡同里,我国《民法典》早就给出了极其清晰的法定赔偿链路解析,完全能理清这钱到底该谁出。法律明文规定施救者为保护他人合法权益导致财产受损时,首要应由导致险情发生的侵权人来承担明确的赔偿责任。无论最后视过错程度判定是监护人失职,还是场馆安保存在漏洞,这两方作为潜在侵权方都绝对无法彻底撇清干系。在法定的兜底框架内,即便现在侵权责任还没彻底划清,作为直接受益人的幼童家属,也具备依法给予施救者适当经济补偿的义务。咱们必须盯紧这笔费用的最终去向,因为这种救援成本向个人转嫁的现象,会对咱们的公共危机干预产生极大的负外部性。坏掉的智能手机没得到应有赔偿,直接把见义勇为的高尚行为具象化成了施救者背负的数千元经济负债。这笔实打实的经济损耗大幅推高了单次急救介入的沉没成本,让纯粹的善意面临非常严峻的现实考验。责任方毫无底线的推诿机制,在社会事实层面构筑了一种可怕的反向激励,它正潜移默化地改变普通人的行为逻辑。这种反向激励迫使未来旁观群体在面临同类突发险情时,下意识动作可能不再是跳水救人,而是先摸摸自己的口袋。大家会被逼着提前计算随身财物的折损概率,在脑子里掂量这趟施救会不会给自己带来难以承受的生活负担。这种被迫产生的迟疑和权衡,最终会实质性降低公共危机事件中的即刻救援介入率,让下个落水者错过极其宝贵的黄金急救时间。信息来源:女子救落水儿童后手机报废,商家和家长互相甩锅没人赔偿。救人付出的代价,难道要好心人自己承担吗?——杭州网
#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同时占有处分遗产##坚决遏制遗产假放弃真逃债行为#【最高法发
#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同时占有处分遗产##坚决遏制遗产假放弃真逃债行为#【最高法发布5件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5月21日发布5件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典型案例,聚焦遗产管理人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兼顾维护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合法权益,破解被继承人死亡后债务清偿难题。 据了解,遗产管理人制度作为民法典的重要制度创新,是平衡遗产安全管理、继承权益保障、债权依法实现的重要规则,对于促进定分止争、减少矛盾冲突,防范遗产流失、隐匿、被侵吞风险,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批案例体现了人民法院最大程度尊重被继承人的生前意愿,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中明确了遗嘱执行人的,遗嘱执行人依法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同时,坚决遏制“假放弃真逃债”行为,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同时占有、处分遗产,利用遗产管理人制度逃避依法应负的债务清偿责任。 对于继承人下落不明的,典型案例明确可以参照“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情形,申请指定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下落不明继承人应继承份额可以交由公证处通过提存方式代管。 案例还明确,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依法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葛甲成、黎某蘋诉某区民政局非遗产继承人分配遗产纠纷案”中,葛甲成、黎某蘋作为被继承人葛乙成的堂弟、弟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但在葛乙成妻子去世后,二人时常探望独自居住的葛乙成,并在其癫痫发作时予以照顾、送医治疗,在葛乙成去世后办理丧事及扫墓祭奠。二人对葛乙成并不负有法定扶养义务,而是出于亲情、道义自愿提供扶助和照料。法院判决二人分得适当遗产。(新华社)
“良心被狗吃了吗?”女子跳汤泉救2岁溺水娃手机报废,孩子父母和商家竟互相甩
“良心被狗吃了吗?”女子跳汤泉救2岁溺水娃手机报废,孩子父母和商家竟互相甩锅:谁救的找谁赔!这事发生在5月1日的青海格尔木。监控拍得清清楚楚,当时那个两岁多的小孩穿着小衣服在池子边上晃悠。同行的大人们都在旁边的软气垫上休息,没一个人盯着孩子。孩子走着走着,没留神脚下,绊到汤泉池的边石,直接一头栽进了水里。小胳膊小腿在水里乱划拉,头一会儿冒出来一会儿沉下去。周围的人还没反应过来,这位姑娘已经冲了过去。她没脱鞋,没放手机,没犹豫一秒。直接跳进水里,一把抱起孩子,转身就托上了岸。从落水到获救,前后不到十秒。上岸后,她还跪在地上给孩子清理口鼻里的水和脏东西。确认孩子没事了,她才松了口气。这时候她才想起自己兜里的手机。掏出来一看,水淋淋的早就开不了机了。她带着手机去维修店,师傅检查完直接说,主板烧穿了,完全没有修复的价值。这部手机是她刚买没多久的新机,花了好几千块。本来是件救人的大好事,可接下来的发展,比那池子水还凉。她先找到了孩子的父母。本以为对方至少会说句真诚的谢谢,然后主动承担手机的损失。没想到孩子父母的态度特别冷漠。他们说,孩子是在汤泉馆里出的事,场馆有安全保障义务。池边没有足够的防护措施,也没有工作人员及时巡查。所以手机损失应该由商家全权承担,和他们没关系。女子没办法,又去找汤泉馆的负责人。可商家的态度同样强硬。商家说,孩子落水的根本原因是家长没尽到监护职责。2岁的孩子怎么能让他独自在水池边玩耍呢?手机损坏是因为女子救人导致的,理应由孩子的父母负责。就这样,双方开始了长达半个多月的"甩锅大战"。你推我我推你,谁都不愿意先掏一分钱。更让人气愤的是,这半个多月里,别说赔偿了,连一句真诚的道歉都没有。好像女子救人是天经地义,手机坏了也是活该倒霉。其实法律上这事说得明明白白。民法典第183条写得很清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无力承担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简单说,孩子是直接受益人,家长作为监护人,肯定得赔。而汤泉馆作为经营场所,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人说,不就是一部手机吗?至于这么较真吗?可问题根本不是一部手机的事。是善良不应该被辜负,是好人不应该吃亏。如果救人者冒着生命危险救了人,最后还要自己承担所有损失。那下次再有人遇到危险,谁还敢伸手?我们总说要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可如果连最基本的损失都没人愿意承担,那这种精神又怎么能传承下去?好在现在事情已经有了转机。格尔木当地的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解,相信很快就能给她一个公道。其实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我们都希望在自己遇到困难的时候,有人能伸出援手。那当别人伸出援手的时候,我们也应该懂得感恩和回报。善良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付出。它应该是双向的温暖流动。你救我一命,我护你周全。这才是人与人之间最美好的样子。
“太气人了!”浙江杭州,一位55岁的大姐突然发现微信零钱莫名其妙少了3400多块
“太气人了!”浙江杭州,一位55岁的大姐突然发现微信零钱莫名其妙少了3400多块钱,一查竟是上初一的孙子全充进了游戏里!大姐气得报了警,可孙子却委屈地哭诉说,同学骂他是“穷人”、充不起钱,他为了争口气才偷拿奶奶手机扫脸充值的。网友:同学骂他是穷人才是重点,留守儿童太容易被欺负了!55岁的余大姐和丈夫在余杭生活,他们的儿子前几年离了婚,一直在外地工作,还在念初一的孙子便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相依为命。今年2月份,心疼孙子的爷爷专门花钱给他买了一台平板电脑,希望能帮他学习。可到了周末,孙子便开始用平板玩起了一款名为《蛋仔派对》的游戏。起初,孙子偶尔会让余大姐帮忙充个一块、十块的小钱。余大姐觉得孩子平时功课辛苦,充个几块钱玩玩也没啥大不了,只要他乖乖做作业,便也没有多加干涉。而且,因为平时买菜买东西付款时孙子都在旁边,余大姐的微信支付密码,孙子早就烂熟于心了。可是,到了5月14日这天,事情彻底变了味。那天晚上,孙子拿着余大姐的手机跑进卫生间,借口说自己的游戏登不上去了,需要借奶奶的手机扫一下脸。余大姐毫无防备,对着手机屏幕扫了脸后,便没再多问。第二天中午,余大姐像往常一样打开微信准备付款,结果差点惊掉下巴!她原本1万多的零钱余额,竟然凭空少了3000多块!点开账单明细一看,赫然是5笔648元、1笔198元和1笔12元的转账,收款方全都是某游戏公司。急坏了的余大姐立刻报了警,并找来孙子对质。在奶奶的严厉逼问下,孙子终于说出了实情。原来,孙子是用余大姐的身份证和微信注册了游戏账号。就在前一天,他在学校被同学嘲笑,同学指着他的鼻子骂他是“穷人”,还嘲讽他“连个游戏皮肤都充不起”。强烈的自尊心和虚荣心作祟下,孙子为了在同学面前“充胖子”,便趁机用平板打开了充值页面。由于大额充值触发了人脸识别,他便撒谎骗奶奶扫了脸,然后熟练地输入了支付密码,一口气买了4个游戏里品质最高的“至臻”皮肤。余大姐夫妻俩听完气得直发抖。这3000多块钱可是他们省吃俭用攒下来的血汗钱,哪里经得起孩子这么挥霍?他们想找游戏公司退款,却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操作。在记者的帮助下,余大姐联系到了该游戏的全国客服。客服解释说,账号是用成年人信息实名注册的,但大额支付和异常登录时确实会触发人脸验证。在了解到是未成年人因攀比受骗充值后,客服建议余大姐通过官方的服务号提交退款申请。几经波折,余大姐将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提交了上去。最终,游戏公司同意按比例退还80%的充值金额,也就是3173元,并承诺在3到7个工作日内打回原账户。这一幕被拍下传到网上,引来大批网友热议。有人说:这孩子为了面子拿大人的血汗钱去充胖子,必须得好好教育一顿,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还有人说:我的关注点是同学骂他“穷人”,留守儿童本来就敏感,容易被欺负,这事必须要找学校老师调解,不能光退钱就算了。说实话,这事儿虽然钱退回来大半,但留下的警醒却一点都不少。看似是熊孩子偷充游戏的寻常闹剧,实际上却暴露出家庭教育和校园人际关系的双重隐患。孩子拿奶奶的钱去挥霍固然可气,但他那句“同学骂我穷人”的哭诉,却让人听得心里发酸。留守儿童本身就缺乏父母的陪伴,内心往往更加敏感脆弱。当面对同学的物质攀比和言语霸凌时,他们很容易为了维护可怜的自尊,走上极端的道路。如果家长只是把钱要回来,打骂一顿了事,而不去关注孩子在学校里的遭遇,不去疏导他内心的自卑,那以后可能还会闯出更大的祸。同时,《民法典》第19条明确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孙子作为未成年人,背着家长进行几千元的大额充值,这显然与他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在法律上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家长有权要求全额退还。这事儿也算是给所有家长上了一堂现实课。手机的支付密码千万别轻易泄露给孩子,所谓的“扫脸验证”也绝不能盲目配合。而学校和老师,也该对“金钱攀比”和“言语霸凌”多上点心,别让成人的物质焦虑,早早污染了孩子纯净的童年。对此,你怎么看?
广州,一位八旬老人,家里一直遵循村里传男不传女的老规矩,丈夫去世后,家中几栋楼房
广州,一位八旬老人,家里一直遵循村里传男不传女的老规矩,丈夫去世后,家中几栋楼房和全部存款,全都交由儿子继承。谁知儿子拿完全部家产之后,对年迈母亲越发冷漠怠慢,完全不尽赡养孝心,甚至嚣张放话,就算对母亲不孝顺也没关系,反正老人所有财产最后终究都是自己的!心寒不已的老母亲百般无奈,最终专程前往中华遗嘱库办理手续,直接定下新规,自己百年之后所有财产儿女平分!这件事,是当事人的外孙小吴亲口向记者讲述的真实经历。事情要从几年前说起,小吴的外公在世时,家里条件不错,名下不仅有好几栋房产,还有不少存款。按照当地村里流传已久的老规矩:家里财产,只传给儿子,不给女儿。外公去世之后,所有人默认遵守这套传统,所有房产、存款,全部顺理成章交给了小吴的舅舅,也就是老人的大儿子。小吴的母亲作为女儿,心里不是不明白道理,但为了亲情和睦,也为了让母亲晚年能有人贴身照顾、安稳度日,她选择了退让。哪怕自己本该拥有合法继承权,她也主动放弃所有财产,一分不争、一分不要,只盼着弟弟拿到家产之后,能好好赡养陪伴年迈母亲。可谁也没想到,拿到全部家产的舅舅,直接变了一副嘴脸。自从独占了家里所有楼房和存款,舅舅的态度彻底反转。从前对母亲还算孝顺客气,手握全部家产之后,态度越来越冷淡,对八旬老母亲越发不上心。更离谱的是,他不止默认所有家产归自己独有,还直接放出话:家里以后所有财产,理所应当全部归他一人所有。甚至嚣张直言:就算我对你不孝顺也没关系,反正你的房子存款,最后还不是全都留给我。这句话彻底寒透了老人的心,也让她下定决心,不再一味纵容偏心儿子。为了彻底把家产攥在自己手里,他直接收走了家里所有房产的产权证明,牢牢把控全部资产,半点不给母亲、不给姐妹留余地。外婆年纪越来越大,看着儿子冷漠自私、毫无愧疚的样子,心里又寒又怕。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忍让半生、一心偏袒儿子,最后换不来养老安稳,只换来儿子的冷漠和算计。无助的老人,只能一次次偷偷找女儿、找外孙小吴倾诉委屈。最让老人心寒的一点是:儿子霸占全部家产,却不愿承担对应的养老责任;女儿一分家产没拿,却始终心疼母亲、惦记母亲的晚年生活。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赡养义务,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赡养老人,赡养义务跟是否继承家产没有任何捆绑关系。舅舅霸占全部家产却拒不养老,本身就已经违反法律规定。经历了一次次失望,年过八旬的老太太,终于彻底清醒。她不再执着老旧传统,也不再纵容儿子的偏心特权,下定决心要为自己的晚年兜底。于是,这位八旬老人专门来到中华遗嘱库,办理了意定监护(安心都护)服务,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直呼清醒的决定。老人明确指定:由自己的女儿担任自己的监护人,全权负责打理自己的晚年财产、照料自己的晚年生活。《民法典》第33条也支持老人自主选定意定监护人,合法保障自身晚年人身、财产权益,不受子女亲情绑架。很多人不懂老人这波操作的深意,其实这是老太太最聪明、最硬核的自保。第一,彻底杜绝未来监护权争抢问题,避免晚年没人管、被儿子拿捏。第二,提前设防,如果大儿子后续试图恶意转移、侵占老人剩余权益,作为监护人的女儿,可以直接依法追诉、维权止损。第三,彻底打破“传男不传女”的旧陋习,用法律手段拿回属于自己的话语权。除此之外,老人还明确了自己的真实心愿:自己百年之后,所有儿女平分财产,绝不偏袒任何一个人。按照《民法典》第1126条规定:男女继承权一律平等,农村老旧传男不传女规矩,本身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同时子女长期遗弃、不赡养老人,还会依法丧失遗产继承权。一辈子被村里老旧观念束缚,晚年看透人性冷暖,老人终于不再重男轻女,选择公平对待儿女。整件事曝光后,无数网友直呼太真实、太解气。老一辈总有人信奉“养儿防老、家产传男”,可现实往往扎心:占尽家产的儿子未必孝顺,没拿分毫的女儿,反而最疼父母。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条例,子女侵占老人房产存款、拒不履行赡养照料义务,老人有权起诉维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返还个人财产,违规子女还会面临相应处罚。这事你怎么看?素材来源于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