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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短剧更狗血!”四川巴中,丈夫离家打工2年,妻子千里奔赴唐山捉 奸,撞见丈夫和

“比短剧更狗血!”四川巴中,丈夫离家打工2年,妻子千里奔赴唐山捉 奸,撞见丈夫和一女子锁门逃跑,撬门后发现桌上留字:爱上你是我的错。妻子坚持举报整整8年才成功立案,丈夫和女子一审获刑,庭审中,二人拒不认罪,说只是同居不算重婚,二审开庭5小时,二人仍坚称无罪,最终能否改判?


2007年罗某和妻子罗女士在北京打工的时候吵了架,一气之下自己跑去唐山打工了,再也没回来。

没两年就有传言说他和闫某在唐山同居,闫某还怀了孕。

罗女士听到消息直接从老家赶去唐山找人。

2009年5月1号那天摸到了俩人住的地方,结果罗某和闫某远远看见她来,直接锁了门就跑。

罗女士找了根钢筋撬开门进去,桌上的剩饭还热着,有一张纸条写着“爱上你是我的错”,落款就是闫某的名字。

那一刻,罗女士无法接受这一切,满腹委屈和愤怒。

刚好这时候罗某回来拿东西,罗女士气不打一处来,俩人当场打了一架,从那之后罗女士就再也没见过这两个人。

这个罗某和闫某都是通江本地人,本来各自都有家庭,而且两家住得特别近,开车也就几分钟的路。

罗某是上门女婿,当年和妻子罗女士相亲认识,二十多天就闪婚,2002年领的证,后来生了个儿子。

闫某那时候也已经嫁了人,和前夫生了两个儿子,现在都二十多了。

罗女士咽不下这口气,从2010年开始就到处告他俩重婚,先是去法院自诉,说证据不足没立上案,去报警也是同样的理由没受理。

后来她查到闫某2010年9月给罗某生了个儿子,拿着证据接着告,一直告到2018年,派出所终于给立了案,后来又过了好几年,才把闫某也按重婚立案。

《刑法》第258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院查下来,俩人从2009年开始,在各自都没离婚的情况下就长期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

就算闫某2016年和前夫离了婚,可她明知道罗某还没离婚,还是继续和他以夫妻名义生活到2024年,根本不是他俩说的只同居了三四年。

法院结合二人多年同居记录、生育子女、同乡证言等完整证据链,认定二人对外形成稳定夫妻表象,已经破坏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因此即便没办二次结婚证,照样触犯重婚罪。

一审的时候罗某、闫某还嘴硬,说没领结婚证就不算重婚,也没对外喊过老公老婆,不算以夫妻名义生活。

法院根本没采信,直接判了罗某1年8个月,闫某1年3个月。

俩人不服判又上诉,2026年6月16号二审开了5个小时的庭,他俩还是坚持说自己没犯罪,律师也给做的无罪辩护,当天没宣判。

现在罗女士和罗某还没办离婚,就等着二审的最终结果。

婚姻不易,如果不爱了大可好聚好散,再走下一步,如果脚踏两只船,对双方家庭都是毁灭性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