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论书重“韵”,“韵”到底是什么?到今天还能说清楚吗?
黄庭坚以“韵”论书的言论有三十多条,散见于他的题跋和随笔当中。他明确提出“书画以韵为主”。那么“韵”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从黄庭坚的论述来看,“韵”首先指向“不俗”——就是脱离庸俗的格调。其次,“韵”超越了单纯的用笔技法,指向作品整体的气息和格调。黄庭坚把六朝时期偏阴柔的“韵”扩展为刚柔都能具备的美感。
但“韵”确实不容易给出精确定义。黄庭坚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大多用具体作品来举例说明什么是有“韵”,而不是给出抽象的界定。
到今天,“韵”仍然是中国艺术批评里最常用也最难定义的概念之一。它既指作品的形式美感,也指作者的修养与格调在作品中的流露。说清楚“韵”是什么并不容易,但这不妨碍我们通过具体作品去感受和判断“韵”的有无与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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