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一女子称她喝酒后,并不是自愿与窗帘店老板发生亲密行为,女子报警后,但是警方并没有立案,女子表示不服,随后申请了复核,不过依旧失败,目前,女子又向检方申请了立案监督!
信息来源:北斗融媒
这起事现在还没定论,眼下还在立案监督阶段。
说白了,事情到底算不算犯罪,最终还得看证据和法律怎么认。
汪某40多岁,离异独居,平时一个人生活。
她今年1月更换家里窗帘时,认识了窗帘店老板蒲某。
窗帘装好后,两人没有断联系。
蒲某后来多次联系她,说晚上想去她家看看,都被她找理由回绝了。
到了3月6日晚上,蒲某又联系汪某,说想见见她。
汪某一开始还是拒绝,后来又同意了,让对方来自己家。
这个转折点,也正是后来争议最大的地方。
汪某的说法是,蒲某说自己喝了酒,骑车已经到了楼下。
她想着对方以前免费帮自己修过厨房洗菜盆,觉得欠了人情,出于礼貌才让他上楼。
结果蒲某一上楼就提出要喝酒,还让她作陪。
她平时酒量不好,喝了十来分钟就觉得头晕脑胀,想休息。
她说自己后来多次让蒲某回家,还提出给他叫出租车,但对方不肯走。
担心出事,她还偷偷录了音。
再后来,她见蒲某一直不愿意离开,就让他睡床上,自己去睡沙发。
蒲某起初还说“你睡哪我就睡哪”,后来才同意睡沙发,让她睡床上。
汪某说,自己进卧室后就睡着了。
再醒来时,发现蒲某已经不见了,自己下体不舒服,这才意识到可能出了事,随后报了警。
为了证明自己说法,她还拿出了录音,里面能听到她多次让蒲某回家睡觉,蒲某则说“死都不回去,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她还解释,自己当时没有反锁房门,是因为门锁坏了,反锁不了。
警方后来做了DNA鉴定,确认两人之间发生过性关系。
不过,公安机关调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之后,汪某又按程序申请了复议、复核,但结果还是维持原决定。
现在,她已经向检方申请立案监督,希望能有进一步审查。
这事之所以闹大,核心还是卡在一个点上:蒲某的行为,到底算不算违背妇女意志。
法律上讲,强奸罪不只是“发生了关系”这么简单,还要看有没有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让人不敢反抗、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手段。
也就是说,光有结果不够,还得看过程。
这也是为什么这类案子不能只听一边说法。
汪某这边说,自己喝多了,头晕了,也明确赶过人;蒲某那边怎么说,警方怎么看,现场情况是什么样,事后证据能不能互相印证,这些都得一项一项看。
像录音、聊天记录、报警时间、DNA鉴定、双方关系,这些都能影响判断。
从公开信息看,这案子里有几个点比较关键。
一个是,汪某之前多次拒绝过蒲某的邀约;一个是,事发当晚她说自己并不想让对方留下;还有一个是,她在事后很快报警,并且后面一直在走复议、复核和立案监督的程序。
另一方面,警方已经做了调查,也拿出了不予立案的结论。
双方说法有明显分歧,争议自然就大了。
另外,汪某还提到自己长期有抑郁和焦虑问题,2016年就确诊过,事发前还停药了一年。
她认为,自己的精神状态和醉酒状态,都可能影响当时的判断和反抗能力。
公开报道里也提到,相关部门没有对她做精神状态鉴定,这一点后面如果继续查,可能也是个绕不开的地方。
说到底,这类事最怕的就是“说不清”。
一边觉得自己被侵害了,一边又拿不出足够直接的证据;另一边又坚称是自愿的。
最后到底怎么定,不能靠猜,也不能靠情绪,只能靠证据一步一步对上。
目前案子还在立案监督阶段,结果还没出来。
接下来,就看检方怎么审查,公安机关有没有补充调查的空间了。
最后,就看双方证据是否齐全,后续法院才知道怎么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