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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底,安徽蚌埠。区长助理于英生的妻子在家中遇害,脖子上有刀伤,屋里被翻乱

1996年底,安徽蚌埠。区长助理于英生的妻子在家中遇害,脖子上有刀伤,屋里被翻乱,还开了液化气。警方很快锁定于英生。他说自己那天在单位,没有作案时间。但那些证据,像幽灵一样缠上了他。
于英生被判死缓,上诉后改无期。他在监狱里始终不认罪。他父亲为给儿子申诉,跑了10年,最终还是含恨离世。于英生的岳母,也一直认定他就是杀害自己女儿的真凶。
这个案子有两个关键物证:现场有一枚陌生人的指纹,还有死者体内的精子DNA,都跟于英生无关。但这些证据在侦办过程中,要么被忽视,要么被作出“无法排除外人进入”的解释。
2013年,安徽省检察院主动复查此案,调阅了当年的侦查内卷。发现一份被藏起来的手写指纹报告,上面写着“发现外人指纹”。这份报告在正式起诉时,消失了。

最高检向最高法发再审建议。2013年8月13日,安徽高院宣告于英生无罪。更关键的是,法院宣判当天,就向公安发司法建议:缉拿真凶。
公安重启调查,用当年保存的DNA样本比对现代数据库。最终锁定了一个人——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级警督,武钦元。
他是警察,熟悉现场,故意割颈、开液化气、翻乱东西,伪装成入室强奸杀人,把侦查方向引向于英生。
17年,一个家庭被彻底撕裂。于英生出来时,儿子已长大成人,父亲已去世。他后来拿到国家赔偿,恢复公职,但说心里永远有个无法愈合的口子。

这个案子,不是靠“真凶再现”翻案,而是靠“证据不足”纠错。它推动了中国司法真正走向“疑罪从无”。
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
你们怎么看这个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