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中文网今天(7月6日)写道:“中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本月生效以来引发广泛批评,该法律赋予了北京方面广泛的权力,用以追究那些被认为破坏国家统一或煽动民族分裂的海外团体和个人。批评人士指出,该法将进一步削弱国内藏族、维吾尔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权利。北京发起了一场政治宣传攻势,推广并捍卫这部法律。”
[机智]评几句:真是讽刺,哪个国家最爱长臂管辖,最爱颁布涉外法律,最爱对海外实体或者个人制裁?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和《马格尼茨基法案》,能对全世界银行进行处罚、把别国官员列入黑名单甚至到第三国去抓捕,那才叫真正的长臂域外管辖。轮到中国出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只针对境外“煽动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依法反制,完全符合主权国家保护管辖的国际惯例,纽约时报就急吼吼扣上“威权扩域”“打压少数民族”的帽子。合着只有西方能用国内法治全人类,中国防分裂就是恶法?自己长臂伸遍全球叫“基于规则”,别人护国土完整叫“迫害”,这双标臭不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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