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老人骑车,偷偷摘走瓜农地里6个西瓜,不料,瓜农发现,立马拦住老人。瓜农要求她为偷走的西瓜付钱,但老人只愿意拿出2元钱了结。瓜农要报警。老人躺在地上,撒泼耍赖,最后,瓜农选择了退让,只从6个西瓜里拿回了2个,剩下4个西瓜索性让老人直接带走,没再追究。
事发当天,一老人骑着车子来到瓜田边上,趁着瓜农没留意,偷偷跑到田里摘了6个西瓜,搬到自己车上。
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她偷瓜的全过程,早就被瓜农看见了。瓜农马上上前,把老人拦了下来。
人赃并获,事实摆在眼前。瓜农告诉老人,不问自取就是偷,要求她按照市场价赔偿6个西瓜的钱。
可老人丝毫没有认错的意思,面对瓜农的索赔,她只愿意拿出2块钱,想草草了结这件事。
瓜农当然无法接受,几个西瓜的市场价格,远远不止2元。
两个人商量不出结果,瓜农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告诉老人,如果谈不拢,自己就要打电话报警,请警察来处理。
一听瓜农要报警,老人立刻换了一副模样,直接往地上一躺,当场撒泼耍赖。
她躺在地上不肯起来,想用这种方式逼瓜农让步。
瓜农看着躺在地上的老人,心里左右为难。一边是自己辛苦种出来的西瓜被人偷走,劳动成果白白受损。
一边又担心老人年纪大,万一拉扯之间发生磕碰,后续会扯出更多说不清的麻烦。
思来想去,心软的瓜农做出了巨大的让步。车上一共6个西瓜,她只拿回2个,剩下4个干脆让老人直接带走,不再向老人索要任何赔偿,就此结束这场纠纷。
很多人看完视频都十分感慨:明明犯错在先的是偷瓜的老人,最后被迫退让、吃亏的,却是老实本分的瓜农。
老人未经瓜农允许,私自摘取6个西瓜带走,已经构成盗窃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就算这批西瓜的总价值达不到刑事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也属于治安违法行为。
警方可以对老人进行批评教育、处以罚款。法律规定,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人一般不执行行政拘留,但不代表可以免于罚款和教育。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老人依法必须按照市场价格全额赔偿瓜农,不是她想给2元就能只赔2元。
瓜农最后主动放弃大部分赔偿,是瓜农自愿选择大度原谅,是人情,但是从法律上讲,老人只愿意出2元钱的要求完全不合理。
大家常说,老实人的善良,不能成为别人得寸进尺的底气。瓜农选择退让,是他体谅人情、不想惹麻烦,但这份善良,不代表法律就要迁就偷窃的行为。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别人辛辛苦苦劳作出来的农作物,绝对不能私自采摘。
不要觉得瓜果不值钱就无所谓,不问自取就是偷窃。
不管物品价值高低,只要属于他人私有财产,私自拿走就涉嫌违法。产生纠纷,协商或者报警才是正规途径,撒泼打滚在法律面前行不通。
瓜农可以选择原谅,但是人情归人情,法律有法律的底线。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是每个人最基本的做人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