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不正经!”广西,一72岁老头,去61岁女精神分裂患者家串门,见她家就她一人,就动了歪心思,用手触碰女子隐私部位。
女子对他怒目圆睁,被拒绝后,老头不死心,又拿出钱哄,女子还是不从,老头急了,直接扑上去,女子家人从监控听到异响,看到这一幕,大声喝斥,吓得老头连滚带爬跑了,结果悲剧了。
这事发生在2023年11月23日14时许,地点在广西平南县一个村子里。72岁的刘某业和61岁的李某某同村,平时知道李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也知道李某某发病时反应慢,表达不清楚,家里人经常要多留心。
那天下午,李某某一个人在家。刘某业进门后,不是单纯闲聊,而是盯着李某某的状态看。刘某业心里很清楚,李某某不是普通健康老人,遇到事不一定喊得出来,也不一定能像正常人那样把事情说清楚。
刘某业先靠近李某某,伸手触碰李某某隐私部位。李某某虽然患病,但并不是木头人,李某某当场表现出抗拒,眼神很凶,身体往后躲,不让刘某业继续靠近。
刘某业见李某某不配合,没收手,反而掏出钱想哄李某某。李某某还是拒绝。刘某业这时候已经不是一时糊涂,而是明知李某某不愿意,还继续往前逼。
就在刘某业扑向李某某、两人发生拉扯时,屋里的监控传出声音。李某某家属为了防止李某某独自在家时出事,早就在屋内安装了监控。家属听见异常后,马上查看画面,发现刘某业正在侵害李某某,气得当场通过监控大声喝止。
刘某业听见监控里传来家属的怒斥,心里一下慌了。刘某业知道事情露了,继续下去不但不可能得逞,家属也可能马上赶回,公安机关也会介入。刘某业没有再纠缠,急忙从李某某家里跑掉。
事情没有因为刘某业跑了就结束。李某某家属随后报警,公安机关很快介入调查。这个案子后来进入法院审理,案名为刘某业强奸案。2024年4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案号为2024桂0821刑初85号。
法院审理时,有一个关键问题绕不开,刘某业到底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刘某业没有最终得逞,这是事实,可没得逞的原因是什么,差别很大。
如果一个人是在能继续犯罪的情况下,自己主动停手,法律上可能评价为犯罪中止。可刘某业不是这样。
刘某业停手,是因为被监控发现,被李某某家属当场喝止,犯罪已经暴露,外部阻碍已经出现。刘某业不是良心发现,而是怕了,不能继续了。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法院认定刘某业属于强奸罪未遂。这个判断后来被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入库编号为2026-02-1-182-002,案例要旨就是,着手实施犯罪后,因被他人通过监控发现、喝止而停止犯罪的,构成犯罪未遂。
这里还有个对照案,能把道理说得更清楚。2023年10月,安徽阜阳发生过杨某某强奸案。17岁的杨某某把15岁的李某某带到租住房内,想强行发生性关系。
李某某拒绝并哭喊,杨某某后来停了手,还把李某某送走。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在2024年4月12日判决时,认定杨某某属于犯罪中止。后来公诉机关抗诉,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4年7月10日维持原判。
杨某某案和刘某业案最大的区别,就是停手原因不同。杨某某当时并没有被别人发现,也没有监控喝止,现场没有现实阻碍。
法院认为杨某某是在还能继续的情况下主动放弃。刘某业则是被家属隔着监控当场撞见,情况已经变了,刘某业想继续也难继续。
李某某的精神状况也是本案重点。经鉴定,李某某患精神分裂症,案发时无性自我防卫能力。这个结论不是说李某某完全没有反应,而是说李某某不能像正常成年人一样理解、判断并保护自己的性权益。
人民法院案例库里还有甘某祖强奸案可以参照。2021年5月13日,甘某祖将患精神疾病的何某某带到自家平房,想与何某某发生性关系,后来因自身原因未能得逞。
经鉴定,何某某患精神分裂症,无性自我防卫能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奇台垦区人民法院在2022年5月31日判决甘某祖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这些案件说明一个道理,面对精神障碍被害人,不能只看有没有大喊大叫,也不能只看有没有激烈反抗。行为人明知对方患病,仍利用对方辨认和保护能力不足实施侵害,法律不会放过。
刘某业已经72岁,但年龄不是护身符。法院综合考虑刘某业犯罪未遂、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减轻处罚,最终判处刘某业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刘某业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判决已经生效。
李某某家属装监控,本来只是为了照看李某某,没想到关键时刻成了制止犯罪的证据。刘某业以为李某某一个人在家,事情没人知道,可事实证明,做了坏事不是跑出门就能躲过去。
信源:九派新闻《72 岁老汉欲强奸女精神病人被监控喝止,认定犯罪未遂获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