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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这是“连脸面都不要了”?越南外交部发言人曾表示:“任何未获越南许可的外国在黄

越南这是“连脸面都不要了”?越南外交部发言人曾表示:“任何未获越南许可的外国在黄沙群岛(西沙群岛)开展活动,都是非法且无效的,越南对此坚决反对。”
 
2026年7月,南海局势再度升温,当时,中国的夏季休渔期正照常启动,旨在让相关海域的生态得到休养生息。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却在此间公开表示,“未经越南允许,任何国家在黄沙群岛的活动都是非法和无效的。”这番表态对外界而言并不陌生。

几乎每逢南海进入休渔期,越南方面的这套说辞就会准时出现,但无论外交口径如何重申,都无法改变一个基本事实:中国对西沙群岛的主权在法理与历史上均不存在争议。
 
若将历史脉络向前延伸,相关证据十分明确。西汉时期,中国渔民便已在西沙海域开展生产活动。自唐、宋、明、清以来,朝廷水师对该海域的巡逻管辖从未间断。

海南渔民世代相传的《更路簿》,详细记录了每一个礁盘与每条水道的航行路线,1974年在甘泉岛出土的唐代房屋基址和青瓷碗等文物,更是不可辩驳的历史实证。

明代的《郑和航海图》与清代的《海国闻见录》,共同构成了中国对西沙群岛一脉相承的行政管辖记录。
 
二战结束后的国际秩序,对这一主权归属给予了更明确的界定,《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均白纸黑字地规定,日本所窃取的中国领土必须全部归还。

此后,中国政府依法派遣军舰登岛立碑、派兵驻守,完成了齐备的接收与履职手续。
 
相比之下,越南方面所主张的“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显然缺乏实质支撑。在其提供的证据中,一张17世纪的草图甚至连岛屿都无法标全。

而一本18世纪文人撰写的书籍中关于“黄沙”的具体指代,在国际学界至今仍争议不断、未有定论,在历史记载中,越南过去的王朝从未在西沙群岛设立过官职、驻扎过军队或征收过税赋。

在国际法层面,仅仅是商船路过避风,根本不能构成确立主权的双重证据,根据实际占领、长期管辖与官方确认这三项现代国际法认定领土主权的核心标准,中国完全符合,而越南则无一具备。

此外,范秋姮在表态中频繁提及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其本质是管辖海域划分的法律框架,而非判定领土归属的依据,越方在此处显然混淆了基本常识。
 
更关键的矛盾在于越南自身留存的历史档案,1956年,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黎禄曾明确表示,“根据史料,西沙、南沙从宋朝起就是中国的。”

1958年9月4日中国政府颁布领海声明,明确将西沙群岛纳入领海范围。

仅仅10天后的9月14日,时任越南总理范文同便正式照会中国总理周恩来,表示承认并尊重中国的这一声明,该照会随后由越南党报《人民报》全文刊登。
 
在官方地图方面,越方的记录同样前后一致。

1960年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部绘制的世界地图,以及1972年越南总理府印发的官方地图,两份跨越12年的官方文件均将西沙群岛、南沙群岛明确标注为“中国领土”。

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表态和地图档案,充分证明越南当年对中国主权的承认是代表国家意志的正式确认。
 
越南态度的转变发生在上世纪70年代。

随着南海海底探明大规模油气资源,加之越南实现了南北统一,在利益的驱动下,越方开始逐步违背此前的公开承诺与照会。

通过非法占领部分岛礁,试图推翻其自身印发的官方地图和外交档案。这表明,改变的并非历史事实,而是越方在地缘利益面前的选择性立场。
 
中国在自身领土上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渔业管理及设立休渔期,均属于行使国家主权的正当行为,不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

南海的和平与稳定符合各方利益,越南方面与其屡次重复不符合历史事实的话术,不如正视其自身外交档案袋中的铁证。

国际外交的基本根基在于国家信誉,若对正式签署的照会与官方印发的地图采取随意否认的态度,最终损害的只能是其自身的国际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