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嚣张了!”7月9日报道,贵州六盘水,一女子看上已婚男子,还与他发生了关系,怀孕后一心想挤走原配登堂入室,原配积压多年委屈难忍,抬手扇了她一记耳光,女子怒从心起,把原配4根肋骨打断,最后被判刑!网友:破坏别人家庭还有理了?
当事女子张某,从一开始就知道男方王某有家庭,不是什么被蒙骗的受害者。她跟王某交往后怀了孕,眼看着肚子一天天大起来,联系王某又联系不上,索性直接挺着孕肚找上门,打算当面把事情摊开,逼对方给个说法,说白了就是想逼宫上位。
开门的不是王某,是他的妻子李某。两个女人一照面,话没说几句就呛了起来。李某本来好好在家,突然闯进来一个怀着自己丈夫孩子的女人,换谁都压不住火,抬手就扇了张某一耳光。
就是这一巴掌,把冲突彻底点燃了。两个人当场扭打在一起,拉扯间双双倒在地上。倒地之后张某没停手,压在李某身上继续撕扯,等旁人拉开的时候,李某已经疼得站不起来。
送医一查,右侧第8到11根肋骨,整整四根骨折,伤情鉴定直接达到了轻伤二级。轻伤二级是什么概念?已经够得上刑事犯罪的门槛了,不是私下赔点钱就能了事的。
报警之后张某主动去了派出所,还辩称自己是自卫,说李某先动手打她肚子,她只是护着孩子才还手。
可法院查下来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李某那一巴掌确实是先动手的,对矛盾升级有责任,但张某后续的扭打行为,早就超出了自卫的必要限度,实打实造成了对方骨折的轻伤后果,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更有意思的是细节。张某案发后没多久就生了孩子,一开始还取保候审了,按说孕妇、刚生产的女性,很多时候会适用缓刑。
可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评估意见直接说,她不适宜在当地执行社区矫正。就因为这一条,缓刑的路被堵死了,最后直接判了七个月实刑。
民事赔偿这边,李某一共索赔五万七,法院核定下来合理损失是三万两千多,因为李某先动手有过错,自己要承担30%,张某最终只需要赔两万两千多。
很多人看完判决都吵开了,有人说判得好,插足别人家庭还上门打人,就该坐牢。也有人替张某喊冤,说原配先动的手,她只是反击,凭什么要坐牢。还有人替原配不值,自己被插足婚姻,被打断四根肋骨,最后还要自己掏三成医药费。
其实先把情绪放一边,这事最该拎清的一个道理是:道德上占理,不等于法律上可以免责。李某作为原配,婚姻被破坏,她是彻头彻尾的受害者。但受害者先动手打人,性质就变了。法律评判冲突,看的是行为和后果,不会因为你占理,就默认你可以动手伤人。一巴掌下去,本来你是占理的一方,瞬间就变成了过错方。轻则赔医药费,重则像这次一样,对方要是下手重了,自己身体吃亏,还要自己担一部分责任。
现实里太多人想不通这一点,遇到糟心事,觉得“我有理我怕什么”,上来就动手,结果小事闹大,有理变没理。真遇到有人上门挑衅,最稳妥的办法永远是报警、留证据,而不是先伸手。你一动手,就给了对方扯皮的空间,最后吃亏的大概率是自己。
而整件事最讽刺的地方,是那个引发所有矛盾的男人王某,从头到尾像个透明人。两个女人一个断了四根肋骨,一个要坐七个月牢,孩子刚出生就要和妈妈分离,可这个出轨的男人,既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连民事赔偿都没他什么事。他躲在后面,看着两个女人为他撕得头破血流,自己全身而退,连句公开的指责都没怎么挨到。
这几乎是所有婚外情闹剧的通病,出事之前,男人两头哄,满嘴都是真爱和承诺;真闹到不可收拾了,第一个消失的就是他。最后算账的永远是两个女人,一个耗着青春和名声,一个耗着家庭和健康,两边都输得一塌糊涂,始作俑者反而拍拍屁股就能抽身。
说到底,婚外情里从来没有真正的赢家。插足的人以为自己能抢到幸福,最后往往抢来一身麻烦;被背叛的人如果控制不住情绪,也容易把自己从受害者拖成责任人。感情里的底线不能碰,法律的红线更不能踩。遇到烂人烂事,最该做的不是逞一时之气动手撕扯,而是守住自己的节奏,别让不值得的人,把你的人生也拖进泥坑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