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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大兴一个饭店老板李磊,回家后把一家六口全杀了。包括他爸妈、老婆、

2009年,北京大兴一个饭店老板李磊,回家后把一家六口全杀了。包括他爸妈、老婆、妹妹,还有两个亲儿子。邻居说,这家人刚拿了600万拆迁款。

那笔600万,没让一家人过上好日子,反倒成了压垮这个29岁男人的最后一根稻草。

2009年11月23日晚,李磊跟朋友在外面喝了酒,10点多才回家。父母、妻子、两个儿子都睡了,只有妹妹还在玩电脑。他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尖刀,先后杀了妻子、妹妹、父亲、母亲。杀完四个至亲之后,他在客厅里坐了一个小时。想到自己逃亡后两个孩子没人照顾,他又走进卧室,闭上眼睛,把两个熟睡中的儿子也捅死了。

那个晚上,李家六口人,全没了。最小的孩子还不满两岁。

杀人前他就买好了去深圳的火车票。杀人后第二天就上了车,一路南下到海南三亚。

他在深圳住了两天,每天花上万块。11月28日早上9点到了三亚,不到10个小时,就在一家休闲会馆门口被警方摁住了。被抓时他甚至换了衣服、乔装打扮过,可还是没跑掉。

那600万拆迁款,是2009年春天拿到手的。李家原在天宫院有两处宅院,拆迁款加上几间厂房的补偿,总共拿了600万左右。

一家人在大兴清澄名苑买了套三居室,李父还买了五六套回迁房,房产证上全登记的是李磊的名字。一个29岁的年轻人,名下五六套房,手里还有饭店——外人看,这日子怎么都不该过成那样。

可李磊自己说的动机,跟钱没有直接关系。他告诉警方,父母从小管教太严,非打即骂,他一直觉得不自由。结婚后妻子又过于争强好胜,老因为钱跟他拌嘴,心气太高,看不起他。

中国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分析过,李磊可能是被爷爷奶奶带大的,对父母不亲;但那种抚养又让他被宠坏了。拆迁款应该是那个引爆点——他是家里唯一的儿子,想早点拿到剩余的钱,可他的任性和挥霍让父母不愿意把钱给他。他说“老婆争强好胜”,很可能是指妻子在经济上管得严。杀人后他在三亚一天花上万块,被捕时还留恋地看着窗外的街景说“三亚是个好地方”——这些细节,都指向同一个词:自私。

2010年10月,北京市一中院判了李磊死刑。法官说,他手法残忍,突破了道德底线,社会危害极大。听到判决时,他面无表情。2011年9月,死刑执行。

那个晚上他坐在客厅里犹豫了一个小时——那一小时里他想的是“孩子没人照顾”,而不是“我不该杀人”。他先杀了四个亲人,再“闭上眼睛”捅死两个孩子。那不是冲动,是一场深思熟虑的清算。

600万没了,六条命也没了。那笔钱,从头到尾都没让他真正快乐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