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人养老金高于前人就是正常”?当下有一种流行论调:晚退休的新人养老金比早年老办法退休老人高出数千元是理所应当、完全正常。
这纯粹是违背传统初心,混淆两种差距。
我们先分清两种差距,再对照传统和制度本源来看:
1、合理差距,是正常多缴、长缴带来的适度差异。
晚退休人员在岗时间更长、后期实际缴费更多、叠加职业年金、用最新社平工资计发基数核算,出现合理小幅差距,符合社保“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也契合社会循序渐进改善待遇的传统。
2、现在的问题早已超出合理范畴,属于非合理差距。
同职级、同总工龄的老一辈,历经十几年养老金上调后,仍每月差数千元,形成结构性长期倒挂,这绝非正常差距,是新旧制度转型遗留的历史偏差,不符合养老制度初衷,也不符合中华敬老感恩的传统底色。
回看我国养老制度核心原则: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初衷是平稳衔接、承认视同工龄历史贡献、保障老职工既往权益,而不是固化断崖式差额。
老一辈几十年在低工资时代工作,把收益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完成国家工业化原始积累,这部分工龄法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是整个社保基金体系的根基。
他们是前人栽树,为后辈搭建了完善社保体系,本应获得对等的养老保障,而不是被基数核算偏差长期低估待遇。
从中华传统伦理来讲:我们向来讲究敬老酬劳、饮水思源、厚待前辈。
养老制度既要保障后辈发展红利,也不能让奠基一代人成为制度变革的牺牲者。
可以有渐进增长,不该有持续固化的巨大鸿沟;
可以承认时代进步,不能漠视老一辈的历史贡献。
很多人偷换概念,把基数核算偏差、视同工龄补偿不足造成的制度性差额,全部包装成“时代进步必然结果”。
△ 制度本意:兼顾历史贡献与未来可持续,落实过渡性养老金,认可视同工龄价值
△ 现实偏差:长期使用老旧计发基数、视同工龄补偿不足,放大差距
△ 核心诉求: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修正不合理核算机制,增设视同工龄补差,回归公平原则
时代红利,是全体几代人共同奋斗而来,不该只归于晚退休群体。善待老一辈建设者,纠正非正常养老金倒挂,才符合社保初心,契合敬老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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