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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云南晋宁镇,一个菜市场角落里,有个卖鸵鸟肉的老头。他卖的肉便宜,颜色

2012年,云南晋宁镇,一个菜市场角落里,有个卖鸵鸟肉的老头。他卖的肉便宜,颜色深红,表面总带着一层盐霜。邻居说,他平时沉默寡言,推着板车来去,跟谁都聊不上几句。直到一个19岁大学生失踪,警察撬开他家的门,才发现那间老屋里,挂着几十条风干的人腿。
这肉,其实是人肉。失踪的那个年轻人,被他像宰牲口一样处理了。更让人头皮发麻的是,这活他干了整整7年。从2005年到2012年,镇子附近陆续失踪了十几个年轻人,有的12岁,有的20岁,大多都是外来打工的、留守儿童,或者家里管不住的半大孩子。

警察每次接到报案,能想到的,都是“离家出走”、“被拐卖了”。没人往杀人上想。更没人怀疑这个卖肉的老头。
张永明,64岁,在村里是出了名的老实人。他爸早死,他妈据说打儿媳、还有过杀人的传闻。他二哥更狠,曾用锄头砸死过一个人。这一家子在村里,大家都不愿跟他家来往,觉得那家人“有点邪门”。但没人想到,邪门到这种地步。
直到2012年,一个19岁的大学生在镇上失踪。他父亲不是本地人,没那么多顾忌。他一次次去派出所,一次次追问,甚至自己去镇上打听。最后,警察才顺着线索,找到了张永明家。
那间屋里,有几十双鞋,有风干的肉块,有泡在桶里的内脏。张永明交代,他杀的人,差不多有20多个。但警方最终只认定了11起。
他为什么能藏这么久?因为他挑的,都是没人会认真找的人。那些失踪的年轻人,父母在外打工,或者家里管得松。他们“消失”了,就像石头沉进水里,连个浪花都没有。
如果当初,那个19岁大学生的父亲没有坚持,如果那个卖肉的老头没有被发现,这些案子,会不会永远被当成“离家出走”?
你们觉得,这事到底该怪谁?